文本内容:
血液透析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一、血液透析应考虑实名制登记管理、建立完整的记录,包括有效的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
二、血液透析病历包括:首次透析病历志、每次透析记录单、化验单、平时用药记录、透析治疗病情知情同意书、透析器重复使用知情同意书等据病情所需要的其他知情同意书
三、填号透析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涂改:特殊情况需改动,需用单横线划掉,并在旁边签字或盖章
四、认真填好每一次记录、操作者签名
五、认真及时记录患者透析过程中的监测、观察的病情变化及特殊的治疗
六、透析记录单应专人保管、定期装订归档、并保存5年以上
七、血透室所有院内、外有关资料文件由护士长传达后保存归档
八、有条件的要利用电子病历进行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