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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科室需填写相应的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护理部,一份科室存档
二、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或发现的护理不良事件要及时上报护士长,以降低风险危害一般情况下,护理不良事件或安全隐患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特殊事件上报见各个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士长组织科室护理人员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查
四、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物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六、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发生科室的相关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查找原因,确定性质及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分管院长、院长,汇报院办公室
七、科室内发生不良事件要如实上报对不按规定报告或延迟上报故意隐瞒者,一经发现,扣护士长管理系数造成后果引起纠纷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处罚
八、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让每位护士及时分享到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以降低不良护理事件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九、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工作中护士发现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避免和减少其他部门给护理工作增加的风险系数
十、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送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十一、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良事件汇总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对无不良后果事件上报数量前三名(5件以上)、且及时改进跟踪督查到位、使类似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降低的科室,在护士长管理年度考核中给与加分;对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科室,在护士长管理年度考核中给与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