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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与交底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执行三级交底制度一级交底项目进场初期,由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分部(工区)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二级交底由分部(工区)总工程师对分部(工区)的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队(架子队、班组)队长进行交底三级交底由施工队(架子队、班组)队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第二条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间进场初期、年度初期、新开工作业项目、重新更换施工队伍后以及停工半个月及以上的施工工点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对象包括施工队管理人员、技术员、领工员、安全员等;施工队或班组应对参与作业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书要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留存一份,并且要注明交底时间、项目名称、交底人单位、被交底单位等内容,在交底表下方留设“交底人,审核人,被交底人”的签字栏全体人员必须履行交底签字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设备机手续,并将交底书编号登记,工程技术质量部负责留存并建立台账具的使用、施工作业特点和作业危险源存在部位及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注意事项及工艺标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方法、安全设施设备器具的使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第五条施工队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采取“三工”形式,对作业人员宣讲落实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由施工队长或工班长负责实施第六条项目部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分部(工区)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