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存样室管理制度
1、存样室应保持低温、干燥、无阳光直射
2、存样室一般存放存查煤样
3、样品的存取由采制样组长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保留样品的容器要清洁,做好密封以防氧化及水分损失,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5、制样后将制备好的样品送至存样室,并在《存查煤样登记表》上做好记录采制样组组长应及时监督摆放
6、备查样品应具备完整的编号,无编号的煤样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7、存样室内要放有《存查煤样登记表》登记表上除记录备查样品的编号顺序、启用情况(包括启用人和启用时间、还样时间和送还样人员)以及销毁时间外,不得记录样品的矿别、发煤单位及入厂时间等能说明“身份”的内容
8、存查样室两把门锁的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进入存查样室时要至少有两人在场
9、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存查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