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妇幼保健院重点学科专科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院长、分管院长负责全院“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的领导工作,科教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和协调工作
2、医院支持基础条件好,科研水平高,在某些研究方面达到或接近本学科、本专业发展前沿,在本地市领先水平的科室申报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学科
3、人员配备与培养被列入“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业务科室,医院在人员配备和培养方面,优先考虑和重点培养,逐步建立学历结构、整体水平、业务素质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推荐的学科带头人要医、教、研能力较强,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态度严谨,工作作风务实,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4、科研设施和经费的投入对于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建设,医院安排相应的经费,使其改善工作条件,增强其科研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科研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5、医院对列入“学科、专科”发展的科室,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经常考察并掌握工作运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