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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总则
2.
63.3扑救指挥10路巡护,定期进行塔架安全检查,排除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3.3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同一火场跨两个县行政区域的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跨两个县行政区域的较大及以下森林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指导下,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属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调度长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由负责现场处置的副指挥长担任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火灾监测组、通信保障组、治安交通组、专家支持组、灾情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需求,相应提高响应等级,一般、较大森林火灾需启动IV级、III级响应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地方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需要启动II级以上响应时,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县级要成立先期处置火场前线指挥部
3.4专家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3.5力量
4.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力量等支援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或其他乡镇(街道)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市级或其他区县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县政府或者县应急局向市应急局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和权限逐级报批需要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扑火任务时,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各乡镇(街道)及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和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充
5.1监测分利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5.2预警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火险预警等级预警信号颜色危险程度易燃程度蔓延程度红色极度危险极易燃烧极易蔓延橙色高度危险容易燃烧容易蔓延—黄色中度危险较易燃烧较易蔓延四蓝色低度危险可以燃烧可以蔓延
5.
2.2预警发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并通过县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根据区域气象条件及其趋势演变情况,对连续3天且未来2天将持续出现二级以上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的相关区域,联合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连续5天且未来2天将持续出现二级以上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的区域,联合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5.
2.3预警响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其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实行人员扫码进山入林,各类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护检查,做好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中驻防,进入待命状态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停止野外用火审批,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增设林区路口检查卡点,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带装开展巡查必要时,县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3信息报告各乡镇(街道)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有火必报、归口上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全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拨打当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56636510或“12350”报警各乡镇(街道)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接到火情报告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确定为森林火灾的,应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火灾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于情况复杂或当天难以勘查现场的,可先简要报送书面材料,调查清楚后尽快报送终报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5发生12小时后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发生在省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地的森林火灾;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森林火灾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早期处置,县林业部门应加强对早期火情处置的指导,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以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
2.1扑救火灾立即就地就近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并根据火情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培训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6.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6.
2.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
2.4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油气管道、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转移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
2.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
2.6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
2.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无气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增援的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6.
2.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2.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医疗、抚恤、褒扬等工作
6.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III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6.
3.1IV级响应
6.
3.
1.1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省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区,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V级响应响应措施1由乡镇街道先期处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乡镇街道做好增援准备;灾监测及时调度火灾信息2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3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4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川级响应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省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
6.322响应措施1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火场连线、视频会商调度和分析研判,同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2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扑救;3协调驻奉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力量做好增援准备;4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5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6视情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
3.3II级响应
6.
3.
3.1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省市、区县行政区域交界区,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火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2根据需要调派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火;根据需要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申请增派扑火力量参加扑火3协调驻奉部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力量等参加火灾扑救工作;4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6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7协调相关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
3.4I级响应
6.
3.
4.1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超过50公顷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省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时段,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经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县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响应措施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健全火场前线指挥机构;指挥长根据需要赴火场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2根据需要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3根据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转移受威胁群众;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6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按照规定及时、定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6.
3.5启动条件调整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3.6响应终止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
6.
3.
77.1输送保障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跨县调动扑火力量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输送
7.2航空救援飞机保障发生森林火灾后,需要调用航空救援飞机支援时,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3物资保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7.4资金保障县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7.5处置
8.1火灾评估县政府组织由应急部门牵头,公安、林业等部门参加的调查评估组,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可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各级政府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3约谈整改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乡镇(街道),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为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8.5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森林火灾和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6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9附则
9.1灾害分级标准一般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9.2预案培训演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发布实施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原则上5年内应予修订
9.4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5敏感地区、敏感时段的含义敏感地区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天鹅湖县级自然保护区、梅溪河县级自然保护区、三岔河市级森林公园、长江三峡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敏感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活动,高温伏旱期
9.6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7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
1.奉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奉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附件1奉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I I5I火警接收母火情调停核实用乡镇(街道)、有林场组织早期处置I I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灾情达到标准、建议启动响应等级启动IV级响应由启动HI级响应启动II级响应由启动I级响应县森林草原防灭由县森林草原=县森林草原防灭=由县政府决定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灭火指挥部火指挥部指挥长主任决定副指挥长决定决定-—
1.视情开展火情处置织处置级响应的基础上,增会商,根据需要派
1.组织会商研判,在III级响应的基础加以下措施:
1.指挥出工作组派出工作组上,加强以下措施:1,长或县委、县政府指,
2.协调指导扑救
2.指导救援行动召开会议联合会商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
3.做好增援准备
3.调派队伍支援研究扑救措施
2.成立挥调度
2.请求市级支
4.发布预警信息
5.
4.协调媒体报道火场前指
3.组织救援援
3.安排救助物资
4.乡镇(街道)组织
5.乡镇(街道)组行动4,增派扑火力量抢修基础设施5,组织
5.加强宣传报道在II新闻发布会
1.火灾评估
2.火案查处
3.约谈整改
4.责任追究
5.总结表彰
6.善后处理附件2奉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总指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副总指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属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调度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负责现场处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综合协调组由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医疗救治组由火灾监测组由通信保障组由治安交通组由县公专家支持组由灾情评估组由后勤保障组由属地宣传报道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局牵头,县林业局、武县卫生健康委牵县林业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牵安局牵头,县交通专家组成员组县林业局牵头,乡镇(街道)牵头,县委宣传部牵县公安局、县林警奉节中队、县气象头,县经济信息县应急局、县气头,县应急局、局、县应急局、武警成,县应急局,属地县发展改革委、县民头,县应急局、业局、属地乡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委、县公安局,象局,属地乡镇县林业局,属地奉节中队、县人武主要职责组织乡镇(街道)参政局、县财政局、县县林业局,属地(街道)参加县人武部,属地乡镇属地乡镇(街道)(街道)参加乡镇(街道)参部,属地乡镇(街道)现场灾情会商研加商务委、县应急局、乡镇(街道)参主要职责传达(街道)参加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加参加判,提供技术支主要职责开展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加贯彻各级领导指主要职责制定现场抢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主要职责保障主要职责做好森林持;指导现场监灾害损失评估和公司,属地乡镇(街主要职责统筹示;密切跟踪汇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指导伤员救治和指导次生衍生灾指挥机构应急通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测预警和隐患排灾时跟踪评估,道)参加新闻宣传报道工总森林火情和扑施工作;协调调派解放医疗卫生保障;害防范;调度相信需要;建立灾案件查处工作;维护查工作;参与制为抢险救灾决策主要职责制定受灾作;指导做好现救进展;及时向军、武警部队、消防救统筹协调医疗救关技术力量和设害现场指挥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定抢险救援方提供信息支持;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场发布会和新闻县委、县政府、援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护队伍和医疗器备.监视灾情发构、应急救援队通秩序,预防和处置案参与制定救援救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媒体服务管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消防队伍以及民兵械、药品;组织指展;指导灾害防御伍与应急指挥中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灾方案导发放;统筹灾区生组织开展舆情监指挥部报告,并通应急分队等开展火灾扑导转运救治伤员、和灾害隐患的监心以及其他指挥稳定;指导加强现场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测研判,加强舆情报成员单位;综合救工作;调派扑火装备做好伤亡统计;测预警机构之间的通信管控和治安管理工指导灾区油、电、气等管控,指导做好协调内部日常事及物资;组织实施人工指导灾区、安置联络;指导修复受作,做好指挥部在灾重要基础设施抢修;科普宣传务,督办重要工作影响天气作业;协调现点防范和控制各损通信设施,恢复区时的安全保卫工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种传染病等疫情灾区通信作;统筹协调做好应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暴发流行急救援力量、救灾物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资、救援装备以及基家属抚慰等工作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县委宣传部56557300县发展改县公安局:56516021县交通局56552273县卫生健康委56569187县气象局:56551254革委56557226县教委56551059县民政局:56557238县水利局56557077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局56557278县消防救援大队56521964县经济信息委56557116县财政局:5656505156555157县林业局:56733366县人武部87482270县规划自然资源局56550316县商务委81761088县文化旅游委武警奉节中队56523344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5655850185162999县生态环境局56550725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5666(X)
258.4责任追究
258.5工作总结
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全县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可以按程序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设立或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承担本地区、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3.2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成效和公益宣传;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全县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县教委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大纲,协同森林防火部门做好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组织落实县级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助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落实殡葬服务机构防火管控措施,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以及有关森林防灭火的县级补助乡镇专款,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环境开展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指导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等工作县水利局配合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村野外农事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配合林业部门组织指导做好林耕结合部区域火灾预防工作县商务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森林火灾扑救所需相关物资县文化旅游委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县应急局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统筹救援力量,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火灾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县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信息,承担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武警奉节中队负责组织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情况,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林业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负责组织民兵和协调驻奉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行动,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遂行森林火灾抢险任务准备,协调办理兵力调动事宜,协调做好森林航空消防航空器地面勤务保障工作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负责对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线、电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