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级医师认真学习,握医院内感染病例的诊断标准及时登记上报
二、管床医师必须及时处理病区院感监测如果患者没有预警信息而又发生了院内感染,临床医生应主动上报感染信息同时临床医生根据上报情况及时填写感染管理手册中“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及时对感染信息进行核实诊断
三、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的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报告的收集、分析、汇总、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行政部门并定期到病房巡视,与病区监控员保持联系,对病区进行督促、考核、检查,其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的综合目标管理
四、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健委及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5例以上医院感染疑似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五、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