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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旅游法知识点汇总考点一《旅游法》的框架及其附则关于本法用语含义的规定(了解)
一、《旅游法》框架共10章112条
二、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考点二《旅游法》总则的规定(熟悉)
一、立法目的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1、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十、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责任情形及处理
1、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2、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侵权),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十一、旅游者的违约责任情形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变更的法律责任不可抗力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地域范围作为国内法,《旅游法》的效力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开展的旅游活动和经营活动具体而言
1、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
2、在我国境内,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考点三《旅游法》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监督管理及主要法律制度的规定(熟悉)
一、旅游规划
1.旅游规划的编制主体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旅游规划的内容第十八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3.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第十九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4.旅游规划的评估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二、旅游促进
1.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2.提供资金保障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3.旅游形象推广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4、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5、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三、《旅游法》关于旅游景区经营规则的规定、景区开放条件1第四十二条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1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2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3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景区门票2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第四十四条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景区承载量3第四十五条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法律责任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四、旅游经营者
1、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2、提供合格产品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承担连带责任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4、投保责任险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5、责任承担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规范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城镇和乡村居民从事旅游经营的规则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旅游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2、监督检查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事项及措施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4、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七、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考点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掌握)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四种类型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1、委托旅游合同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2.旅游代订合同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设计、咨询合同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4、包价旅游合同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二、包价旅游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内容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包括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旅行社的告知事项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四、包价旅游合同的履行原则
1、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五、旅游者的两项特殊权利
1、旅游者享有合同转让权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2、旅游者任意解除合同权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六、旅行社因自身原因行使法定解除合同权及其限制
1、旅行社招徒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2、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3、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七、旅行社因旅游者原因行使法定解除权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包价旅游合同解除后旅行社的法定义务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无论何种原因),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旅游者返程费用的承担
①旅游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解除合同或旅行社根据《旅游法》第66条规定行使解除权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②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旅游者不同意调整行程而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合理分担
③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谁的责任谁承担,不可抗力分担)
九、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情形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