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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湿粉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规定,制定《广DBS44/017东省湿粉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广东省湿粉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第三条《细则》中所称湿粉类食品是指除水外以大米、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食用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一般经清洗、浸泡、磨浆、调浆、发酵(或不发酵)、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产品,包括湿米粉(原料中除水外,大米含量不低于)、湿粮食加工品(原料中除水90%外,大米或小麦粉等谷物粉类原料含量占以上以下)和湿50%90%淀粉制品(原料中除水外,食用淀粉原料含量占以上)50%续工作小时后应再次洗手、消毒操作过程中手受到污染时,应立4即洗手、消毒.食品加工人员工作期间如佩戴手套,应洗手、消毒后戴手套,3且手套需经表面消毒后方可接触食品(一次性无菌手套不需要消毒)手套在连续使用小时后应更换操作过程中手套受到污染、破损4时,应立即更换.非生产人员禁止进入湿粉类食品生产作业区,特殊情况下进4入时应遵守和生产人员相同的卫生要求.各生产作业区设备设施、工器具及容器应分区放置,生产过5程中应有合理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直接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和容器应6耐腐蚀、不易破损
(二)空气洁净度要求应定期对清洁作业区的空气净化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每年应由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在工艺设备安装完毕、生产车间重大改造后或停产个月以上应对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进行检3测,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清洁消毒要求应明确清洁消毒的区域、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名称;清洁消毒工作的职责;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清洁消毒方法和频次;清洁消毒工作记录等要求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如实、完整记录清洁消毒过程.清洁消毒方法应安全、卫生、有效清洁消毒方法应当经过1验证,验证其清洁消毒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满足生产要求采用臭氧消毒方式的,应在保证杀菌效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臭氧浓度;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的,应控制杀菌距离并规定紫外线强度监控频次.每班次生产结束后应及时对车间、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清2洗的重点为与食品直接接触且容易积垢的磨浆设备、调浆设备、米浆输送管道、冷却输送带、切刀、刷油设施等.储油罐(桶)、输油管路应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3.除尘设施应定期除尘、清洁并做好记录
4.运输车辆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5.清洁剂和消毒剂使用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6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清洁剂和消毒剂应在专门场所用固定设施贮存,并有明显标识,还应设锁并由专人管理,防止污染产品使用记录应包含领用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区域、用量及浓度等信息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对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设施表面、工器具和容器进行清洁消毒的,应考虑清洁消毒对象的材质、用途等因素,合理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确保在清洁消毒时不与食品接触表面产生化学反应,避免产生化学性残留污染第三十四条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应包括原料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及产品留样的方式及要求,过程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对半成品质量、安全指标的监测企业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等检验要求
(一)自行检验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每年至少对所检项目进行次检验能力验证或实验1室间比对使用快速检测方法的,应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当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显示异常时,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二)委托检验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妥善保存检验报告
(三)产品留样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产品留样场所及设施应满足产品贮存条件要求,留样数量应满足复检要求,产品留样应保存至保质期满并有记录对过期产品进行科学处置,如实、完整记录留样及过期产品处置相关信息第三十五条建立并执行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卫生需要规定运输、交付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运输不应使用未经清洗的车辆和未经消毒的容器运输产品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应符合产品运输的温度要求冷链运输车厢内应设置温度监控设备,并规定校准、维护频次采购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应签订合同,满足上述要求第三十六条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原料采购与验收、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信息,实现产品有效追溯企业应合理设定产品批次,建立批生产记录,如实记录投料的原料名称、投料数量、产品批号、投料日期等信息第三十七条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企业应对湿粉类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规定自查频次自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人员管理情况;检验管理情况;记录及文件管理情况等第三十八条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明确对在验收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贮存和处置措施,不合格品应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如实、完整记录不合格品保存和处理情况企业应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置、销毁等措施,如实记录召回和处置情况,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九条建立产品包装管理制度产品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GB7718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广东省食品GB28050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中相DBS44/017应规定产品应密封包装且封口紧密,无渗漏、无破损(不得以扎口形式密封,不得扎孔),并醒目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产品,生产日期应标注年月日时产品应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明“即食”或“非即食”的字样产品标签应醒目标识“超过保质期不得食用”或类似警示语第四十条其他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仓库管理制度和产品仓库管理制度.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原料仓库,规定仓库卫生检查频次,1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成品仓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贮2存应明确产品贮存温度范围,包装后成品应在产品规定温度条件下进行贮存
(二)建立并执行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应规定废弃物清除频次;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
(三)建立并执行工作服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服及其他工作服配套物品(以下简称工作服)应符合相应的作业区卫生要求不同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应分开放置,与个人服装、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员工不得在相关作业区以外穿着工作服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应每班次进行清洗、更换,一般作业区的工作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洗、更换的频次清洗消毒后仍然不能达到预期用途的工作服应及时更换
(四)建立并执行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第七章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第四十一条企业应按申请类别及执行标准提供试制产品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应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细则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2023附录洁净生产区空气洁净度监测控制要求A项目内容检测方法控制要求监控频次粒W35200002次/年GB/T16292悬浮静态
20.5|im/nP微粒三511mGB/T1629229300M/m3三1次/年(静态)空气浮游菌(静GB/T16293W150CFU/m32次/年微生物最态)大允许数空气沉降菌(静4cfu/30min@三次/年GB/T162941态)90mm注监控要求参照《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中洁净GB50687用房等级级要求设置HI第四条湿米粉的申证类别为粮食加工品,其类别名称为其他粮食加工品,类别编号为品种明细为[其他粮食加工品(谷0104,物粉类制成品米粉制品)]产品执行标准为《广东省食o品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或企业标准DBS44/012湿粮食加工品的申证类别为粮食加工品,其类别名称为其他粮食加工品,类别编号为品种明细为[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0104,类制成品其他)]产品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o湿淀粉制品的申证类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其类别名称为淀粉及淀粉制品,类别编号为品种明细为[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制品其他)]产品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o制品》()或企业标准GB2713第五条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应能正常运行,企业应处于试生产运行状态第六条《细则》引用的标准、文件应采用最新版本(包括标准修改单)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七条厂区、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企GB14881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车间以及独立的原料仓、原料拆包间、成品仓等生产场所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作业区划分应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规定老化、包装后杀菌DBS44/017等作业区应划分为准清洁作业区不同作业区的门应保持常闭状态蒸煮定型间(区)和冷却成型间(区)应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清洁作业区应定期采用紫外线照射或臭氧等方式对加工环境消毒第八条生产车间的顶棚、墙壁、隔断和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味、防渗透、防霉、不易破损脱落、易于清洁的材料建造顶棚在结构上应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落蒸汽、水、电等管路应避免设置于裸露产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避免灰尘散落及冷凝水滴落到裸露产品的防护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无裂缝,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保证地面水可以自然流向地漏、排水沟第三章设备设施第九条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其性能和精度应满足生产要求,便于操作、清洁、维护第十条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原料清洗设备、浸泡设施、制浆设备、调浆设备、发酵设备、成型设备、冷却设施、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生产日期标注设施等第十一条原料拆包间的投料口应配备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应易于清洁,设施性能应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第十二条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应分别设置更衣室,配备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第十三条清洁作业区安装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保持正压,保证空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滤设备,达到生产要求第十四条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的规定对加工用GB5749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应规定执行,如采用复水工艺生产的产品,应配备水质净化处理设备第十五条排水设施的排水口应配有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地漏、排水终端口应配有滤网等装置,防止废弃物堵塞排水管道,装置应易于清洁、消毒第十六条储油罐(桶)应设置合理,便于监控内部油质状况,并做好防护储油罐(桶)、输油管路应易于清洁消毒上述规范要求同时适用于设置在仓库并通过管道输送淋油方式的储油罐(桶)第十七条生产车间内使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灯安装离地面不高于米,其控制开关统一设置在车间入口处采用臭氧消毒的,
2.2应在保证杀菌效果前提下严格控制臭氧浓度第十八条蒸煮间应加装蒸汽排气设施,控制蒸汽进入冷却间,进气口应安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第十九条米浆输送管道应为不锈钢材质,并可拆卸以便于清洗第二十条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标识清晰,不得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用第二十一条有压力、温度及湿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应根据工艺要求控制压力、温度及湿度,并配备监控设备压力、温度及湿度监控设备应经校准或检定方可使用成型设备应配备压力或温度的监控设备清洁作业区应具备空气过滤和净化设备、温度控制设备、温度监控设备,空气洁净度和监测频次要求按照附录执行冷藏车A应配备温度监控设备成品仓应符合企业规定的温度范围,必要时配备相应的温度监控设备第二十二条应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自行开展相关检验的企业应配备与所检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设施,并确保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满足检验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常规检验项目及常用检验设备见表lo表常规检验项目及常用检验设备1产品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设备设施感官按照对应标准/湿米粉分析天平()、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
0.0001g水分GB
5009.3干燥器等产品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设备设施酸度分析天平粉碎机、滴定设备等GB
5009.
2390.001g,蛋白质分析天平、定氮仪等GB
5009.
50.001g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1g菌落总数GB
4789.2恒温培养箱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lg大肠菌群GB
4789.3恒温培养箱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等JJF1070感官按照对应标准/分析天平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
0.0001g.水分GB
5009.3干燥器等酸度分析天平、粉碎机、滴定设备等GB
5009.
2390.001g湿粮食加工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1g品菌落总数GB
4789.2恒温培养箱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lg大肠菌群GB
4789.3恒温培养箱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等JJF1070感官按照对应标准/分析天平、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
0.0001g水分GB
5009.3干燥器等酸度分析天平粉碎机、滴定设备等GB
5009.
2390.001g,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或高效脱氢乙酸及其钠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湿淀粉制GB
5009.121口口口盐器、分析天平、等
0.001g
0.0001g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1g菌落总数GB
4789.2恒温培养箱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
0.1g大肠菌群GB
4789.3恒温培养箱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等JJF1070注表中所列检验设备设施为常规检验项目所对应的设备设施,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及生产过程风险控制情况确定检验项目,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第四章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第二十三条应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污染第二十四条应根据产品特性、质量要求、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关键控制环节,制定所需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湿粉类食品生产常规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见表2表湿粉类产品生产常规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2类别名称常规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
1.成型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2清洗-浸泡-磨浆-调浆-成型-冷.冷却、包装过程中环境洁净度3湿米粉却-包装控制;.每班次生产后清洗与食品直接4接触且容易积垢的设备设施清洗-浸泡-磨浆-调浆-成型-冷.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1却■包装.成型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2湿粮食加工.冷却、包装过程中环境洁净度3品控制;小麦粉洗面-沉淀-调浆-成型-冷.每班次生产后清洗与食品直接4却-包装接触且容易积垢的设备设施.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
1.成型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2湿淀粉制
3.冷却、包装过程中环境洁净度制浆-调浆-成型-冷却-包装口口口控制;.每班次生产后清洗与食品直接4接触且容易积垢的设备设施注表中所列工艺流程为生产常规工艺流程,具体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二十五条蒸煮成型过程中,确保加热温度不低于、100℃加热时间保持分钟以上,或采用其他等效杀菌效果的热加工工艺1第二十六条应根据相关标准并结合原料、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控制生产车间环境生产过程中清洁作业区的室温应保持在25℃以下第二十七条内包装材料应脱去外包装,经暂存间或等效设施(如传递柜)消毒后,方可进入内包装车间第五章人员管理第二十八条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湿粉类食品相关标准及生产加工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掌握湿粉类食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设备设施,人员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其中检验人员应具有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应与岗位相适应与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定期培训和考核,不具备能力的不得上岗第三十条负责清洁消毒的人员应接受良好培训,能够正确使用清洁消毒工器具及相关试剂,保证清洁和消毒作业的效果满足生产要求记录,防止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第六章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企业应定期对主要原料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应与采购的主要原辅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应规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标准以及对采购的原辅料进行查验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应定期监控食品加工用水水质第三十三条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配备相关的文件如岗位规程、记录表等应对生产过程中原料管理(领料、投料、余料管理等)、成型设备的温度以及蒸煮时间、生产过程中清洁作业区的温度等关键条件进行监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记录实施情况,相关要求应与企业制定的工艺文件要求一致
(一)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应1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携带手机,不应化妆、留长指甲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不应携带、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