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妇幼保健院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1的病人均应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周内24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2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科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3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4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亡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