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土地鱼塘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甲方讨论通过将属于甲方所有的位于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养殖、种XXXX20养,为明确双方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
一、甲方将于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期为十年,即XXXX20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0XX4120XX41
二、承包金分为二期每五年为一期,第一期每年为壹仟贰佰元每亩,第二期增加贰佰元,每年为壹仟肆佰元每亩,每年的承包金于每年的月日交清给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后再经41营,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结合同,造成损失即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用勾机修挖鱼塘、土方,以甲方无关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转让权,但要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满期为止
五、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水电费应及时按实际使用的数和村民收款标准一致,电费交供电所水费交本屯在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水,停电断路,如因甲方人为无故停水,停电、断路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负责全部的赔偿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如有侵权或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利,主要为养殖种养业,并可在承包期限内在地上搭建临时建筑
九、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收亩数赔偿归甲方属权,乙方鱼塘经济损失赔偿,由国家规定赔偿给乙方
十、在承包期限内,甲、乙方均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在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有效成立,本合同与法律同等待遇甲方乙方身份证身份证年月曰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