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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决定书公复决字[]第号X复核申请人对原确认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口不能确认行为人在何地具体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口无法确认行为人在何地具体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选一项)的调查结果(编号:)不服,于—年—月一日向本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本机关认为口原调查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根据《省XX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维持原调查结果如对本复核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口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XX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撤销原调查结果,责令原确认机关在二日内重新作出确认,并报本机关备案口原调查结果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违反程序,根据《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XX(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撤销调查结果,责令原确认机关在十日内重新作出确认,并报本机关备案(选一项)(复核机关印)年月日复核申请人(或代理人)送期XX原确认机关送期:XX一式四份,复核机关留存一份,复核申请人、原确认机关各一份,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