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和作用为了使社会公平、公正地司法,促进“社会公正、道义正”的司法理念,法定和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人民法院具有以下基本职责和作用
一、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宪法,人民法院负责合法独立审理国家规定的各类民事案件包括财产权利、民事责任、婚姻、家庭、担保、保险、侵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等,审理和裁判有民事诉讼以及由其他法院移送来的案件,尽快宣判和处理所审理案件,改善当事人的经济权益根据宪法,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行为(包括犯罪、犯罪联合、多重犯罪),伪造、变造、买卖、使用伪造的证据行为,公文、证书曲解行为,威胁、欺骗、胁迫、拒不履行公民义务等行为,以及由其他法院移送来的案件,严格依照宪法及刑法、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从严处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解决争议在宪法规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还可以进行仲裁程序,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纠纷和争议,进行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且审判结论无需当事人同意,更能减少强制执行的复杂性,避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争议,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根据宪法,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或者法人对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的行为提出的指控、抗辩,以及由其他法院移送来的行政案件负责审理,处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纠纷,维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政府严守法治的形象人民法院还负责审理其他案件,包括审理国家及其机关、法人、其他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审理社会潜在危害但尚未发生的案件,以及审理非国家规定到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维护法治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