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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现场负责人是项目经理授权对项目全权负责的管理人,实际掌握项目部人、财、物所有资源,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3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和环保会议,研究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严把劳动用工关,对进入项目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并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并负责办理项目部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5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审核项目部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保证持证上岗6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审核,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方可使用7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种设备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8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9施工期间,定期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在进行爆破、吊装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1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定期组织对消防、爆破及化学危险品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2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安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1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派人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