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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平谷区城乡环境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目录
一、重点专项执法工作情况(55分)1专项执法工作47分
1.1考核内容流动无照经营、生活垃圾分类、公共区域环境秩序(”门前三包”、堆物堆料、店外经营等)、施工工地管理(含道路遗撒、夜施扰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扬尘)、停车管理(含地锁)、户外广告、露天烧烤(含露天焚烧)、非法小广告、燃气安全等九个专项
1.2考核方式
(1)非法小广告考核为停机警示有效诉求比,考核2分计算公式为小广告停机警示有效数量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派乡镇(街♦道)非法小广告诉求数
(2)施工工地管理(含道路遗撒、夜施扰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扬尘)、无照经营、生活垃圾分类各考核
7.5分;公共区域环境秩序(“门前三包”、堆物堆料、店外经营等)、露天烧烤(含露天焚烧)各考核5分;停车管理(含地锁)、户外广告、非法小广告各考核
2.5分考核为处罚诉求比,计算公式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小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派街道(乡镇)诉求数专项诉求数为零,则该专项考核直接记满分;在有12345诉求的情况下施工工地管理(含道路遗撒、夜施扰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扬尘)、无照经营、生活垃圾分类、公共区域环境秩序、停车管理(含地锁)、户外广告、露天烧烤(含露天焚烧)、非法小广告、非法运营等9个专项,专项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非法小广告停机警示有效数量)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派乡镇(街道)诉求♦数比值大于5(含)的,此专项考核直接记满分(视为排名第一),无处罚量记0分
(3)燃气安全,考核5分计算公式为专项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检查单数量计算公式的分母即问题数为0,则该专项考核不得分检查单为燃气用户检查单和燃气供应企业检查单
1.3扣分标准通过排名分别进行考核城区单元,第一名满分,第二名扣
0.75分,第三名扣
1.5分;平原单元第一名满分,第二名扣
0.25分,依次类推;山区单元第一名满分,第二名扣
0.5分,依次类推
1.4数据来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的案件数来源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此部分考核仅统计普通程序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警告、不予行政处罚),不统计简易程序案件(无照经营专项除外)和销案案件统计时间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的决定审核时间小广告停机警示有效数量为综合行政执法队录入小广告停机系统被区城管执法局审核通过停机(警示)数量与乡镇(街道)撤销停机(警示)数量之和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派乡镇(街道)诉求数据来源于市城管执法局指挥中心统计数据,可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政务信息平台首页一数据分析一热线举报板块中获取每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城管执法类诉求事项清单区城管执法局每天通过微信群发送前一日诉求清单2燃气安全工作情况8分
2.1区城管执法局抽查问题点位情况考核(2分)每月区城管执法局抽查检查,抽查频率为每月每乡镇(街道)抽查1家燃气非居民用户,未发现问题的得2分,存在问题的不得分
2.2检查单中燃气隐患问题率情况(2分)考核计算方式为问题率二检查单发现问题家数检查家数,按照问♦题率由高到低,分区域打分城区单元,第一名满分,第二名扣
0.75分,第三名扣
1.5分;平原单元第
一、
二、三名满分,第
四、
五、
六、名扣
0.75分,第
七、
八、
九、十名扣
1.5分;山区单元第
一、二名满分,第
三、四名扣
0.75分,第五名扣
1.5分检查单发现问题家数为零,则该项考核不得分
2.3检查单录入质量检查情况(2分)考核各乡镇(街道)录入燃气用户检查单和燃气供应企业检查单的质量,每月抽查各乡镇(街道)2家检查主体关联的2张检查单,通过相关检查单的检查内容填写、照片比对等方式,发现检查单是否存在填报有误、不实等问题检查单填报质量无问题的得2分,每发现一张检查单填报质量存在问题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月未填报检查单的,考核不得分
2.4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台账检查覆盖工作(2分)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综合巡查系统,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覆盖率达到33%以上的得2分;第二个月累计检查覆盖率达到66%以上的得2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累计达到全覆盖的得2分;未达到的当月考核不得分
二、重点专项督察情况(45分)重点对流动无照经营、店外经营、“门前三包”责任制、非法小广告、燃气安全、施工工地、非法运营、停车管理、私掘道路、水污染防治、游商贩卖非法出版物、大气污染防治、背街小巷、扫雪铲冰等重点专项的执法效果进行考核3向属地政府派发市、区两级《监管通知单》《督办单》情况45分
3.1执法效果(25分)
(1)发现问题派发《监管通知单》《督办单》,每件扣2分;拒不接收或无书面说明不接收、不反馈的,每件加扣2分市级《监管通知单》《督办单》及部门移交单加倍扣分
(2)流动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形成摊群化、规模化的,1—5起(含)扣2分,6起(含)以上扣4分;非法小广告每处1—10起(含),扣2分;10起以上,扣4分凡是被市城管执法局通报或者列入市城管执法局重点专项督查考核的问题,每件扣5分
(3)同一处点位同一个问题,考核周期内发现两次及以上,每处扣2分
3.2整改情况(10分)
(1)反馈不合格件,每件扣2分;到期未反馈件同时视为未整改件,每件扣2分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责任单位应填报延期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对申报理由不充分、不详实的,不予通过(《监管通知单》《督办单》反馈要求不反馈或超期反馈,整改措施、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执法数字、主管领导签字、印章等反馈单要素欠缺的,视为反馈不合格件)
(2)通过区城管执法局现场复查或认定反馈报告等方式,对比整改前后照片进行整改认定,未整改的,每件扣4分
3.3处罚情况(10分)凡明确要求立案处罚的《监管通知单》《督办单》,未按要求立案处罚的,每件扣5分备注考评时间周期为上个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