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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总则(-)本准则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实施的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通则,以规范企业会计记账及报告,促进会计监督、管理效率、会计质量,促进会计师工作和社会发展(-)本准则适用于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用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
(三)小企业应根据本准则的规定,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帐、报告等会计工作第二条适用范围小企业应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其业务活动的财务状况、结果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会计报告;本准则不针对特定的行业进行特殊规定第三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告以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为主要内容,可以结合小企业需要,附加披露其他利润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内容
(二)会计报告应安排包括以下主要方面内容、财务报表;
1、股东报告;
2、董事会报告;
3、报表附言;
5、有关补充信息;
6、会计报告选择性附注(可选择附带);
7、报告所用财务报表会计估计项目补充信息(可选择附带)8第四条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变动股权表,以及设置可行的1其他报表(如报表上的投资收益报表)、可以选择报告单独报表时,其他报表不用报告2第五条会计估计项目、小企业会计报表披露的会计估计项目,报告后应附随有关信息,方便用户掌握会计1估计的基本情况、有关会计估计项目的信息同步披露,以使报表披露内容完备2第六条企业管理层报告报表主管负责签署或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的分类账和单独报表,应附有关负责人的报告,报告中应包括财务状况的简要描述报表附言主要包括
(一)记录报表中所披露内容的依据;
(二)指出重大会计政策及变更;
(三)报表披露内容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
(四)影响财务状况和损益总计的重大事项、小企业应诚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报表内容,体现企业财务状况、损益总计和现金1流量的实际情况;披露财务信息时,应充分考虑本质及其他变更,并尽可能报告全面;、报表结构应符合报表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准确反映企业业务发生的财务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