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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各分厂、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各分厂、处室及全体员工第三条原则
(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循的首要原则
(二)安全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检查出隐患依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第四条检查内容
(一)查领导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查责任各分厂、处室、工段、班组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
(四)查思想各级人员“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和对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程度
(五)查设施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起重设备登记、注册和年检情况,电气接地、接零和预防性试验、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
(六)查记录坚持安全工作“记录为准、记录为凭”的原则,包括平时的安全检查、安全整改、安全文件、安全学习与培训、事故分析报告等各项记录第五条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公司各分厂、处室要充分发动每位员工,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认真开展工段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并对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要实行发现与整改相分离的原则,转变谁发现谁整改的习惯,避免打击了发现问题的积极性
(二)公司各分厂、处室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设备、工艺、检修、安全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三)在检查中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资料、看是否按要求认真进行各项专业检查,并按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填报专业检查表和隐患整改台账;查现场,看自查查出的隐患是否按计划完成;查设备设施,看自查是否认真彻底
(四)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
1.各分厂每月组织检查四次
2.生产安环处每月组织检查三次
3.公司安委会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五)不论哪级检查都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结果、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现象
(六)按照归口管理的要求,对不能整改的项目,要组织专门力量或结合年度大修、小修计划进行落实整改,并建立检查档案和隐患整改台账第六条安全隐患整改
(一)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能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分厂,车间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公司安委会
(二)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
(三)对再次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各安全员负责督促落实按期整改
(四)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大修计划进行解决第七条事故隐患处置
(一)一般事故隐患处置办法
1.公司每位员工都要经常深入现场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自己的领导处理;
2.各分厂、处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首先应作记录,并组织人员处理,如解决不了应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3.生产安环处接到报告后,召集安全委员会人员协商,研究处理办法,如不影响生产和设备运行的,隐患也不会继续扩大,则应详细作好记录,拟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
(二)重大事故隐患处置办法
1.各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如无法(不能)及时消除的应成立临时隐患处理小组,小组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隐患处置小组职责
(1)调查分析重大事故隐患现状,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程度,并负责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必要时执行戒严或停产处理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如有技术难题,可以从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协助,评估结果报集团安全委员会备案
4.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根据勘查、评估结果,写出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并送达上级部门和集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等级
(3)影响范围
(4)影响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资金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项目
5.事故隐患的整改
(1)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隐患整改依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能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公司安委会
(2)对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单位各专兼安全员有权要求其停产、停业整改
(3)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第八条不安隐患整改考核各单位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反馈单形式报检查单位,检查单位复查合格后,检查人在反馈单上签字后,反馈单位存档超期五天未整改完毕时每项、每处罚整改单位100元,超期10天罚款500元,超期1个月及以上逐月加倍处罚,直至整改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