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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标准上海市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是上海市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实行上海市医疗保险住院病人报销标准
一、报销标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以政府有关规定为准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2标准报销报销额度以挂号、诊疗、治疗、住院费用的实际支出为基础,报销1比例为其中挂号费、住院费报销比例为80%,100%药品报销比例以药品价格目录的统一定价为准,报销比例为290%o涉及国家规定禁止报销的医疗服务,不在报销范围内
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上海市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住3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元,家庭账户每年700001400007Lo
二、报销流程、病人在住院过程中,需要先向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和住院1保险报销申请、病人在出院时,通过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其他相关资2料,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住院保险报销申请,由社保中心核定报销金额后,给予报销、住院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当地社保中心将根据报销标准,向病人3支付报销金额上海市医保住院报销标准,一是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报销额度以挂号、诊疗、治疗、住院费用的实际支出为基础,其中挂号费、住院费报销比例为药品报销比例以药品价格目录的统一定价为准,报销100%,比例为;二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元,家庭账90%70000户每年元;三是病人在出院时,通过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140000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住院保险报销申请,由社保中心核定报销金额后,给予报销此外,上海市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还规定,涉及国家规定禁止报销的医疗服务,不在报销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