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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地现场的承保前风险查勘书面资料反映的毕竟是一些抽象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书面资料不够详尽,或工程性质特殊亦或保险金额巨大的情况,这时保险人就必须进行实地风险勘查,对项目的风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工程项目承保前的实地查勘及风险评估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性很强,牵涉的知识面相当广,通常应该由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如果保险人一时缺乏这样的人才,可以聘请社会上的一些专业机构予以协助,目前国际上一些专业损失检验公司和大型保险经纪公司都有提供这类专项服务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特别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人来说,应该建立和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以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服务的水平尽管我国的保险业中目前尚缺乏此类专业人员,但保险人绝不能因此而忽略这项必要的工作除了加速培养专业人才外,作为过渡性办法,可以由有经验的核保人员或展业人员进行风险的查勘和评估在查勘前,查勘人员要认真准备应查勘的项目和相关的问题表,在查勘期间,要及时做好查勘记录,在查勘结束后,要立即根据查勘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写出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牵涉的内容较多,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对核保以及分保工作来说极其重要完成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应与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保险文件一并存档,以供今后在项目施工期间或出险后再度查勘时用作参考和比较实地风险查勘的主要内容有
1、工地的地理位置、地势及周围环境例如工地的位置是居高临下还是位于低洼之处,是闹市区还是乡村,是否靠近江、河、湖、海;工地所处的地势相对于某种自然灾害而言是开放型还是遮蔽型;工地附近现有的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情况,道路和运输条件等等
2、工地内有无现成建筑物或其他财产,其所处的位置和现有物理状况
3、储存物资的库场的建筑状况及其所处的位置,物资运输的距离和方式
4、工地的管理状况及安全防范措施例如有无设置围墙,有无聘用门卫和巡逻警卫,有无防火、防水、防盗窃的设备和措施,临时工棚的密集度,工地的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允许外人进入等等
5、工地周围的人文条件如居民对该项工程的接受态度,附近社区的管理水平,人口密集程度等等
6、工地的抗灾能力如对洪水的防御能力,附近的消防站的数量、灭火能力、最近的距离和行车时间,有无自然消防水源等等
7、施工单位(承包商)的资质情况及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三、风险分析和总体风险评价在这一阶段,保险人应根据所掌握的风险资料,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逐一作出识别和评估(-)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的一般风险自然灾害及环境灾害技术性风险人为风险指巨灾性自然灾害、一般性主要表现为地质勘探和设计的主要表现为业主和承包商的自然灾害(特别是季节性灾合理性、施工技术和装备的可资质和经验、施工的组织管理害气候)及各种意外事故等靠性、施工工艺水平的高低以能力和水平、所雇佣员工的素及原材料的技术指标等质、外来破坏和盗窃因素等(-)工程项目的第三者责任风险还有一些特别的因素值得考虑,例如: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可能性越大除此之外,能对工程物质部分造成危害的风险,都有可能会引起第三者责任事故一般而言,危险性越大的工程,
2、地理环境附近的第三者建筑物
1、法律环境主要表现为司及其用途、公共道路及设施、人口密法制度的严密性、社会公众集程度、发生事故的后果、工地内现的索赔意识等存的建筑物和活动的人员(特别是产生交叉责任时)等A\
73、施工方式不同的施工方式对第
4、施工的组织管理和工地防三者的影响和伤害后果均不同,较危
5、被保险人是否范例如工地内外有无安全险的施工方式有大面积开挖土方、与第三者有任何警示标志、公众能否自由进大量抽取地下水、重力式打桩、开挖赔偿协议及其具入工地等隧道、爆破、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电体内容焊、使用大型施工机具、地下管线铺V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大型设备的试车等
6、被保险人要求的第三者责任最高赔偿限额
(三)具体项目的特殊风险
1、楼宇建筑工程
(1)基础施工楼房建筑的基础,既是安全承托该建筑的支力点,又是高层建筑抵抗风灾的锚固点施工会遇到的主要风险是土体的稳定性、地下水位和水量、开挖方式和开挖深度、基坑的维护方法及有关桩基的施工方法等
(2)钢结构建筑主要风险是安装工艺不善引起的倒塌和火灾,尤其是在内装修阶段发生的火灾所可能造成的损害不容忽视
(3)高层建筑主要风险是施工方法和工艺的可靠性、施工设备(吊车)和脚手架的倾覆、火灾(尤其是发生在高处时)、高处坠落的物体所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这类建筑施工占地面积小,又常位于闹市中心,故容易发生此类事故)
2、道路修建工程1暴风雨、洪水在基础施工时要特别注意限制同一时点的施工长度2盗窃由于施工作业面长,四处空旷,难以进行遮蔽,因此建筑材料的被盗风险较大3第三者责任施工过程中易对农作物、原有的道路和桥梁、农畜造成损害4施工机具的损坏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具集中使用,风险集中,风险金额也很大,如果发生泥石流一类的灾害,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环境恶劣,亦容易发生施工机具的翻落和碰撞事故5沿途两旁防护坡的损坏或塌方,尤其是在山区施工时最为常见
3、管道铺设工程1暴雨、洪水风险已经开挖的管沟被暴雨、洪水损毁,导致需重新开挖的损失所以,任一时点的开挖长度是控制风险的重点2第三者责任风险施工过程中易对工地内或附近现有的地下设施、建筑物、道路和农作物造成损害另外,工地的周围若无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栏,亦容易对第三者的人身造成伤害3铺设风险需铺设的管材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损失特别是在雨水丰盛的季节,由于铺设后未及时封堵管道的两端而使污水或污物进入所引起的损失,以及铺设后未及时回填而使管道移位所引起的损失4试压风险尤其是气管、水管和油管,要控制试压的长度,降低最大可能损失四危险单位的划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可包括若干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小项目在建造施工过程中,各个小项目发生意外损失的可能性各不相同在工程保险中,常常需要将整个大工程分成若干个危险单位,并根据各个危险单位的危险程度测定分项费率和免赔额这样的做法既可以使总体保险费率的测算更为科学,又能合理地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亦可以在对外办理分保时控制分出数量的盲目性,合理地确定保险人的自留额工程保险划分危险单位的方法并无统一或固定的标准这是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在工程的不同阶段,对保险项目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波及范围均不相同但一般而言,建工险应以自然灾害和其他主要风险例如火、以及工程所处的地形、地势作为划分危险单位的主要因素其他因素并非不应该考虑,而是视其危害性的大小来进行取舍就自然灾害来讲,亦应分析确定哪一种危险是最有可能发生的,其波及面如何,对部分或整体工程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然后再结合地形、地势和建筑物的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是将工程作为一个危险单位或划分成若干个危险单位划分危险单位时应掌握这样的原则就某一主要危险而言,若一个分项目在发生损失时,由于毗连或其他原因,会波及另一个或多个项目,则将这两个或多个项目视为一个危险单位反之,则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危险单位例如,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住宅小区建筑群和一幢单一的高层建筑,就火灾风险而言,它们危险单位的划分结果显然是不同的五确定最大可能损失EML/PML保险人在承保一项工程时,应充分考虑该项目在发生意外灾害时的最大可能损失是多少,以便确定
1、可承保的最大风险金额这是就保险人的分保能力而言的,不同的保险人,其承保能力因其分保安排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2、净自留额和需分保的金额可按风险等级自留额的规定予以确定
3、保险费率应与最大可能损失成正比
4、被保险人的自负额,即保险单中规定的免赔额应与最大可能损失成正比所谓最大可能损失,是指一项工程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某一灾害而可能导致的极限损失程度,通常是用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来表示最大可能损失的确定并无固定标准,主要是由测算者根据其对主要危险的识别和判断,该危险的破坏能量和以往的损失记录,危险单位的划分,发生损失后的恢复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加以确定就一般风险而言,建工险的最大可能损失大约在20%至50%之间分析最大可能损失可以按以下的步骤进行
1、找出主要的危险和风险部位(危险单位)
2、根据工程的抗灾能力判断最大可能受损程度
3、根据最大可能损失程度所引起的恢复费用,判断最大可能损失因为人的知识水平和观察问题的方法均不相同,对最大可能损失的测算的结果也必然不同为了防止较大的偏差,在具体操作时,可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在综合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得出最终的结论工程保险项下一般都有多个保险标的,例如工程本身、施工机具以及第三者责任等如果从严谨的角度来看,保险人应针对不同保险标的的风险分别作出分析和判断,确定各个项目的最大可能损失程度,以便准确地厘订保险费率
(六)工程风险的总体评价在对以上各风险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后,应对整个工程的危险程度作出一个综合的评价,并以风险评估报告的形式予以体现即将前面所介绍的工程资料分析、实地风险查勘记录、项目面临的主要危险、危险单位的划分以及最大可能损失等所有因素综合考虑,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危险性给定一个危险等级,例如可以用特大、大、一般(中等)、小、极小五个等级来表示,为下一步确定承保方案和厘订保险费率提供重要的核保依据
四、影响工程保险费率测算的风险因素及保险费的计算(-)工程保险费测算的风险因素在一般的火灾保险中,由于保险期限通常为一个日历年,所以,保险人在对所保的财产评估风险之后,用于计算保险费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即保险费率和保险价值在工程保险中,尽管一样要考虑这两个因素,但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不能予以忽略影响工程险费率测算的风险因素主要有
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
5、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及信、技术水平和经验,是否从事过类
1、工程的性发生巨灾的可能性;似工程,对施工组织的水平和现场安质和总造价;全管理的能力,以及以往承包工程的
2、工程施工的危损失记录;
3、施工期限,包括试险程度,包括施车期的长短、施工的
11、如果工程的保工方法和建筑高
6、同类工程以季节、保证期长短及险金额巨大,必须度等;往的损失记录;责任范围;对外进行分保时,则还应考虑有关分保市场的行情
8、最大可能损
7、被保险人要求提
9、每次事故免失程度;供的保障范围,包括特赔额的设定;殊风险扩展及其危险
10、特种危险赔性大小;偿限额的设定;(-)工程保险费的测算方法工程保险的费率测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此不作详细介绍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1、分别计算
(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2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因为这类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大,一般为短期使用,而且旧机器多,损耗大,小事故多如果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则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费,按每一时段累计总金额计算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性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4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性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5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2、一揽子计算对以上
1、
3、
4、5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对于第2项,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以年费率计算,不得与总的平均一次性费率混在一起工程保险采用工期保险的原因是1在保险期限内,工程的保险价值累计增长,每一固定时段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如以年费率计算,则容易出现不足额保险的情况2防止保险费的重复支出足额保险=前段+后段建成但未移交的工程仍有风险
3、最低保险费的规定在工程规模小、造价低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同类工程的保险费率来计算保险费,所计收的保险费可能会偏低从保险经营核算的角度出发,保险人必须确定每份保险单的基本成本,即对每份保险单应有最低保险费的规定最低保险费的具体标准,可以按总行政费用在各险种之间均摊情况以及有关险种的保险单的数量来进行测定
4、赔偿后恢复保险金额的保险费与其他财产类保险一样,在工程发生物质损失之后,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自然要相应减少,这一点在前面的条款解释中已经提到过被保险人若要恢复保险金额,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在保险合同中加入“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则在损失发生后,因损失而减少的保险金额将被自动恢复,即将保险金额自动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数额上,以充分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二是在损失发生之后,被保险人因担心自己的利益不能得到足额的保障而被动要求恢复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被保险人都应该就恢复的保险金额部分交付相应的保险费但如果保险费的金额很小,保险人也有可能不收取这部分保险费是按照原工期保费率与需恢复的保险金额的乘积,然后再按尚未到期的保险期限的日比例进行计算由于损失的金额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理算出来,如果旷日持久,有时保险人会将其留待工程结束时与工程总保险费的结算一并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恢复保险金额所需保费的计算起始点应从损失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赔偿之日起算因为1受损保险标的的恢复工作通常从损失之日即告开始,而不是从赔付之日方才开始保费从损失之日起算,即将修复工作也纳入保险保障的范围,防止恢复过程中再次发生损失,从而使保险保障得以连续,充分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2如果被保险人不准备恢复受损的工程,就不会有加收保险费
5、保险费的结算或调整如果被保险人采用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保险人在开立保险单时所收取的保险费仅仅是预收的暂定保险费在工程结束时,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工程结算总造价和约定的保险费率,对总的工程保险费进行结算,并根据计算结果对预收的暂定保险费实行多退少补,但保险人至少可以保留双方事先约定的最低保险费除了上述结算调整外,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也需要对预收的暂定保险费作出调整1在保险期限届满之日前工程终止或被保险人要求撤消保险合同由于工程保险的保险费并不是像一般的火灾保险那样,在整个保险期限内呈线性分布,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而且被保险人又要求退还保险费时,保险人并不能按日比例计算未到期保险费,而应按照承保风险的实际情况对应收的保险费重新作出测算,在扣除应收取的保险费后,将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例如在码头的工程保险中,保险人所测算的总保险费中,可能水下工程部分占了70%,其余部分仅占30%若水下工程完成时只用了50%的保险期限,而此时被保险人要求终止保险合同尽管还有50%的保险期限未到期,但因为保险人已经对整个水下工程承担了保险责任,所以理论上被保险人只能得到30%的退还保险费2保险期限届满时工程仍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求展延保险期限一般的做法是,保险人按照展延的保险期限与原保险期限的日比例乘上原收取的总保险费以计算应加收的保险费,其公式如下应加收的保险费=原收取的总保险费X展延的保险期限/原保险期限在展延的保险期限较短且保险风险并无增大的情况下,保险人也可能或可以不另加收保险费3工程的风险明显增大风险增大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是工程的施工环境恶化,造成风险增大;二是被保险人要求扩展某些保险责任,使保险人应承担的风险增大不论哪一种情况,保险人都应加收一定的保险费,加费的幅度按风险增大的程度确定,可以按统一收费FLATPREMIUM标准收取,也可以按原保费率的一定比例计收
6、保险中介人佣金和税收如果工程的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中介人,即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介绍而来的,保险人在测算保险费时,还应将需支付给保险中介人的佣金因素一并考虑在内,佣金的标准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市场的行情予以确定在保险费的总量较大时,有时为了竞争的需要,保险人也会与保险中介人协商减少保险佣金的比例,以达到降低保险费的目的
7、保险费的分期付款工程保险因其保险期限较长,保险金额大,保险费的数额通常也较大为了减轻被保险人的财务压力,也作为一种优惠的措施,保险人可以同意被保险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保险费但一般情况下,分期付款的次数不要超过四次,而且保险单签发之后应立即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最后一期则必须在工程完工前6个月收讫总的保险费除以分期次数即为每次应付的金额,但保险人也可以灵活掌握,例如首期收取总保险费的40%,余额平均分若干次收取如果同意采用分期付款,则一定要加批“分期付款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关于每次事故免赔额的规定工程保险必须规定每次事故免赔额,其作用是为了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施工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限制经常发生的小额索赔,减少双方的事务性开支每次事故免赔额可以根据具体风险的分布情况以及危害程度,或针对不同的保险项目分别设定一般情况下,免赔金额以自然灾害风险为最高,试车期风险居中,而其他损失风险则相对较小对一些特殊的财产项目或风险,例如地下设施、施工用脚手架等,还可以设定双重免赔的规定,即绝对免赔额与绝对免赔率同时使用,在发生损失时以较高者为准分别规定的方法虽然较为复杂,但是相对合理,被保险人也容易接受每次事故免赔额的规定减少了保险人的风险责任,因此,免赔额设定的高或低,对保险费率的厘订会有直接的影响,并与保险费率成反比例关系
六、特种风险赔偿限额的规定在工程保险中,将地震、海啸、洪水、风暴和暴雨作为特种风险由于这一类风险都具有巨灾的特性,一旦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因此,为了控制巨灾风险的赔偿责任,除了对自然灾害规定免赔额之外,保险人还对特种风险规定一个赔偿限额,即保险人对由特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具体限额的高低应根据工程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该地区发生此类灾害的历史记录以及工程本身的抗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对遭受此类灾害可能性较大的地区,赔偿限额应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反之,则可以适当调高一定的幅度;对于此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以不规定设定特种风险赔偿限额的幅度,可以在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70%至100%之间掌握特种风险赔偿限额的规定与免赔额的规定类似,从相当程度上减少了保险人的风险责任,因此,特种风险赔偿限额设定的高或低,亦会对保险费率的厘订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与保险费率成反比例关系工程保险理赔实务理赔工作是保险业务中的关键环节,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理赔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不仅关系到保险人的信誉和形象,同时,也关系到保险人自身的经营效益为此,必须对理赔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理赔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掌握损失的第一手资料接到出险通知后,保险人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会同被保险人对损失进行检验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经过、时间、地点、原因;
2、保险标的受损的部位、损失程度及数量,并进行录像、摄影对受损物资的数量要立即进行清点,并在记录上由被保险人的代表签字确认;
3、对必要的账册和记录进行收集和封存;
4、了解事故是否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查勘人员还应督促被保险人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对抢救迁移出现场的财产应做好记录和派专人看管,以免丢失如果损失是由第三者引起的,应敦促被保险人及时采取行动,进行必要的取证工作和对索赔权利的保全工作对于上述要求必要时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被保险人,以明确责任,防止日后在这些问题上产生争议此外,还要提醒被保险人尽快提供保险单等必要的索赔文件初步检验完成之后,检验人员必须写出详尽的查勘记录,并要求被保险人填具“出险通知书”,作为今后理赔的重要依据在派员查勘的同时,内勤理赔人员应立即记录出险单位的名称、保单号、出险时间和地点、损失的概况等基本内容,随即会同承保部门核查保险单内容,初步判断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出险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并以险别、年份为基础登记立案对估计损失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案件,还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填报《重大权案通知书》
二、聘请专业损失理算师若发生损失的保险标的牵涉到较强的技术性或损失金额较大时,除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损失原因和程度的证明文件外,还可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协助鉴定国际上大多数保险人采取的做法是聘请专业损失理算师(公正行、公估行)进行损失的鉴定这样的做法有以下好处
1、弥补保险人定损专业知识的不足
2、理算师是公正的第三方,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损失进行认定,其定损意见不偏向保险当事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容易被被保险人所接受,避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因对确定损失的意见不同而产生纠纷甚至使矛盾激化
3、可以减少保险人的行政费用开支因为聘请专业损失理算师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列入保险赔款,并向分保接受人摊回,而保险人自己雇佣员工的费用就不宜这样处理理算师在办案时,应向保险人提交初期、中期及最终报告,就损失原因、程度、保险责任是否确立、损失金额的核定,应预提的赔款准备金等关键问题提出详细的意见在聘请和使用理算师的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过分依赖理算师,在配合理算师工作的同时保险人也应对案件的情况有一个全面、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应对理算师的报告认真加以审核,如果有疑问之处,应提出探讨意见,切忌盲目地全盘接受理算师的报告
三、保险责任的判定工程保险属于“一切险”类型的保单,对保险责任范围只给出了宏观的承诺,并未对具体的承保事件作出描述所以,当发生损失事故时,保险人通常判定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手段是首先应确定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意义上的“事故”,而后采用“排除法”,即分析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单除外责任的范畴凡是不属于该范畴的事故,保险责任就必然成立反之亦然在损失原因较为复杂,尤其是在多个原因共同或连续作用的情况下,应注意运用保险的近因原则进行保险责任的判定
四、测算及设立赔款准备金这是保险理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及时反映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并对未决保险赔案在赔款资金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最终赔款尚未确定之前,保险理赔人员应根据初步掌握的资料,对可能损失金额进行客观和充分的估计,并报财务部门备案在损失赔付并结案后,这项准备金应予冲销如果案件迟迟不能结束,应根据案情的发展,对原估计不足的赔款准备金及时作出调整若保险人已预付了部分赔款,赔款准备金也应相应减少
五、索赔项目和单价的核定在被保险人的索赔文件准备齐全之后,就应对索赔项目和单价进行核定其步骤和要点如下步骤要点根据现场的查勘记录和有关账册,确定索赔的项目、数量和损失程度是否合理,并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项目和保险的除外责任逐项进行核对,-核定索赔项目若发现未保的项目,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应予以剔除索赔项目的单价应与承包合同中所载的单价相同,如果有差异,则应进行调整如果实际修复或重新置换的价格比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单价低,保险人按实际价格核定,被保险人对此应予同意二核定索赔项目的单价
六、损失金额的理算
1、必须在损失项目确定无误的基础上进行损失金额的核定核定的标准以“重置价值”为基础
2、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保险标的恢复至其损失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
3、全部损失以损失前的保险价值扣除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
4、施工用机械设备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对受损部分按“重置价值”扣除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若发生全部损失时,则应按整部设备的重置价值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
5、施救费用和其他费用按保险单的规定办理
七、赔偿金额的理算以上介绍了确定损失金额的理算方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损失金额的确定和赔偿金额的确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损失金额,是指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但损失金额并非就一定是保险人应该赔付的金额所谓赔偿金额,是保险人在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前提下,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所应当赔付的金额
八、与被保险人协商及签订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之后尽快作出赔付因此,赔偿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理赔文件,其作用在于
1、签订赔偿协议书是以书面的方式对赔偿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以便双方履行义务;
2、是保险人依法履行保险责任和赔偿义务的参照点如果该赔偿协议签署后十日内保险人尚未付出赔款,即构成违法,被保险人可以为此而诉诸法律但若该协议并未签署,则此时限并不发生效力在与被保险人签署赔偿协议之前,保险人必须将初步理算意见向被保险人反馈,听取其意见或申诉对被保险人的不同意见,保险人应认真予以考虑,不可草率做出决定有时,这种协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达成一致的共识,最终共同签署“赔偿协议书”
九、赔款及取得代位追偿权在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人应立即支付赔款支付赔款时应注意扣除
1、已预付的部分赔款;
2、计收被保险人要求恢复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的增收保险费;
3、尚未付清的分期付款保险费此外,还应出具《赔款收据》和《权益转让书》送交被保险人,由其签章后退还保险人作为收到保险赔款和同意将追偿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的证明
十、批改保单保险人在支付了赔款之后,就完成了其对于受到损失部分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即保险人就不再对这一部分保险标的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单中没有相应的“自动恢复保额”的条款,就应通知承保部门对保险单进行减少保险金额的批改或者要求被保险人进行恢复保险金额的申请工作
十一、向有关的责任方追偿保险事故若是由第三者造成,则存在追偿损失的可能性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敦促被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索赔函,以确立追偿的合法权利保险人在赔付损失后,凭被保险人签章的《权益转让书》所获得的授权及其他有关损失的证明文件向第三责任方行使追偿权理赔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保险损失金额的确定保险损失金额是指在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金额一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不是被保险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均等于保险损失,保险损失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在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中确定保险损失金额的步骤通常分为定性和定量首先,是对损失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哪些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哪些不属于责任范围在定性分析中可以分为责任的除外和标的的除外,即损失的原因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和损失的标的不属于责任范围其次,是对损失进行定量分析,在定量方面根据条款的规定,当物质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人确定保险损失金额的方法是“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是确定保险损失金额的“上限工
二、关于残值及其扣除残值,又称为损余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之后,仍然残余的、可以利用或回收的价值,通常用货币的形式表示一般而言,物质保险标的在遭受损失之后,或多或少都会保留一部分残值,而由于这部分残值的回收将从财务上减少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所以,根据补充原则保险人在确定保险损失金额时,应将残值扣除但是,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并不都属于保险损失,因此,保险人在进行残值确定和扣除时,只能针对保险损失部分,而对于不属于保险损失部分的残值保险人无权进行处置残值的处理通常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之后,由被保险人接受,保险人在赔偿金额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双方就残值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保险人收回并进行拍卖的方式处理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在工程保险中是以重置价值为赔偿基础的,而以重置价值为赔偿基础的前提条件是应以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果投保人不是以重置价值进行投保的,在理赔时保险人就要引用比例赔付的规则但是,实际工作中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要判断投保人是否足额投保往往是较为困难的,而在工程保险中这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原因一是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是针对整个工程的,即使有分项也是针对某一个相对较大项目的;二是在工程保险中一个局部受损标的的保险价值重置价值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工程保险由于其存在保险期限长的特点,保险价值受市场的影响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所以,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理算过程中应当确认保险金额是否属于足额投保
2、根据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确认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按照条款的要求履行其进行必要申报的义务,如果其已经按照条款的要求进行了申报,则可以视同足额投保
3、如果发现存在不足额投保的可能,应进行落实尽管落实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并不是不可能的可以采用各种方法,如对总价进行对比的方式、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
四、施工机具由于施工机具是按照重置价格进行承保的,所以,施工机具的赔偿原则也是按照重置方式进行赔偿的在发生部分损失时,按照修复的实际费用进行赔偿,即按照以新换旧的方式赔偿在发生全部损失时,则应按照设备的重置价值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或者按照受损设备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应当注意的是保险人按照重置方式进行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是按照设备的重置价格确定保险金额的,否则,保险人将按比例赔偿的原则进行理赔
五、保险赔偿金额理算的基本步骤在损失金额确定之后,保险人按以下规则确定赔偿金额-不足额保险的比例分摊在保险单条款的“保险金额”一条中规定了保险金额的构成及应保险的金额的确定方法在“总则”的第六条中则进一步规定,若某一项目或整个工程的保险金额低于对应的应保险的金额时,就构成了不足额保险,赔偿金额应按损失金额与不足额保险的比例的乘积予以确定即保险金额赔偿金额二损失金额X--------------------------------------应保险的金额-重复保险的比例分摊保险单条款“总则”的第七条规定,若保险标的同时有两个保障同一责任的保险存在,就构成了重复保险,本保险单的赔偿金额应按“原应赔偿金额”与重复保险的比例的乘积予以确定即本保险单保险金额赔偿金额二无重复保险应赔金额X-------------------------------------------所有保险单保险金额之和
(三)每次事故免赔额损失金额确定之后,应先扣除保险合同规定的每次事故免赔额,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理算如果损失金额在免赔额以下,尽管保险人承诺了保险责任,保险人也不必对损失作出赔偿运用每次事故免赔额时应注意
1、按保险单的规定,应分别对不同的项目扣除适用的免赔额;
2、若多个保险项目同时发生损失,则只扣除最大的一个免赔额;
3、若免赔额和免赔率同时适用,应以较高者为准;
4、若损失金额超过保险金额,应首先从损失金额中扣除免赔额,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理算,而不是先以保险金额封顶,然后再扣除免赔额否则的话,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额永远达不到保险金额,这显然是有失公平原则的
(四)保险金额由于工程保险确定损失时采用的是重置价值赔偿原则,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金额完全有可能超过保险金额此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若发生部分损失时,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无法明察,则以损失的保险标的在其损失前的保险价值为限因此,不论是发生全部损失亦或是部分损失,这个原则都一样适用若发生损失时,上述四种情况同时都存在,即四种规则都必须运用,其处理的程序如下
2、若存在不足额保险,则进行不足额保险的比例赔偿计算;经过上述四道程序后得出的结果,就是保险人应赔付的金
1、首先在损失金额中扣除免赔额;
4、若存在重复保险,则
3、与保险金额比较,并以保险金额为限若保险金额无法明察时,则与损失前的保进行重复保险的比例险价值比较,并以该保险价值为限;分摊计算额
六、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注意事项
1、保险人要尽早介入案件的处理过程,防止被保险人因不知所措而将事态扩大,或盲目对责任或赔偿做出承诺
2、应尽可能争取与受害者在法庭外和解
3、有关法律行为要在保险人的控制之下,防止盲目进行诉讼而产生不必要的高额费用
4、在对第三者作出赔偿时,被保险人一定要取得受赔偿方出具的“责任解除书”(DISCHARGE FORM),承诺在收到赔偿金额后,其不再向被保险人追索额外的赔偿追偿的一般程序
一、追偿工作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必须先做出赔付,然后再进行追偿不得以可以向第三责任方追索赔偿为由,拖延或不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2、追偿工作要讲究实效一是要抓住时机,切忌拖延,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时间拖得越久,追偿的难度就越大;二是在采取有关的追偿措施之前,要对可能追回金额与追偿的开销作出估算,权衡利弊,避免得不偿失
3、若因运用免赔额或比例分摊等原因,被保险人不能得到足额赔偿,而使赔款金额小于损失金额时,若被保险人全权委托保险人进行追偿,则保险人所获得的追偿权就有部分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其中因此,保险人日后的追偿所得在扣除有关追偿费用之后,应与被保险人按比例分享若追偿所得在扣除有关追偿费用之后超过保险赔款,则溢额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二、追偿工作的具体步骤
1、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确实由第三者的过失所造成,则不论保险人是否已经作出赔偿,被保险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得拖延或放弃
2、自保险人支付赔款之日起,被保险人应将赔偿金额范围内的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这种转让不是约定的,而是法定的因为,如果在获得保险人的赔偿之后,还允许被保险人向导致损失的第三者索赔,那么他就有可能获得超过其保险利益的额外利益,这明显是与保险的补偿原则相违背的
3、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作为一项应尽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和协助
4、尽管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必须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但任何人都绝对不能因此而免除该第三者所应当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在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造成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若此弃权行为发生在保险人作出赔偿之前,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若此弃权行为发生在保险人作出赔偿之后,且未经得保险人的同意,则此弃权行为无效,保险人仍然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而使保险人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保险人在赔偿时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5、保险人只有在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之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这是因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一种转移了的债权,在保险人未支付赔款之前,他与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只有在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保险人才能随着债权发生转移而成为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原有的权益因此,保险人不得借可以向第三者追偿为由而拖延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6、保险人所取得的代位求偿权是以其实际赔偿金额为限的换言之,就损失未获得保险人赔偿的部分,被保险人仍然拥有向有过失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在实践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但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形,被保险人出于某种原因或理由,例如缺乏经验,节省精力和资源,或出于商业原因而不愿直接向第三者提出索赔,提出全权委托保险人就双方的共同利益向第三者索赔对这种要求,保险人也可以考虑接受,但事先双方应充分协商,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有关费用的分摊和追偿所得的分享达成书面协议,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
7、如果在保险人作出赔偿之前,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在此情况下,若该项赔偿已补偿了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保险人可不必再承担赔偿责任;若该项赔偿仅补偿了被保险人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可以在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的赔偿金额,此时,保险人能否获得代位求偿权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已获得保险人的认可,保险人就不再拥有此项权利反之,则参照上述
(四)的规定办理
8、工程保险中经常涉及到多个共同被保险人情况,他们往往会要求保险人对在他们之间发生的侵权行为的后果免除追偿这种要求保险人可以接受,但要在保险单中加人“交叉责任条款”,并适当加收保险费,而且,免除追偿权限于共同被保险人之间或其母子公司、集团公司范围之内,对于其他的第三者,保险人仍然保留追偿权提供万集管理视频课程下载,详情查看..…I加5提供万高清管理视频课程硬盘拷贝,详情查看2GB...../shop/万高清管理视频课程目录下载2GB“…/12000GB.rar咨询电话:020-.高清课程可提供免费体验,如有需要请于我们联系值班手机.网站网址.通过对工程有关文件资料的审阅以及实地风险查勘,可以深化对项目的感知程度,具体掌握项目风险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日后厘订保险费率以及核实投保申请书的内容提供重要的依据另一方面,保险人掌握了这些资料,也有利于今后指导被保险人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地控制施工风险,需收集的主要资料有
1、工程设计书和主要的结构图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程的性质、特点、施工方法及其可靠程度、抵抗灾害的能力等;
2、工程地质报告及当地水文气象资料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邻近地区的环境条件,分析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和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等;
3、工程进度表可了解工程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进展情况以及施工风险在时间上的分布,包括工程的的期限、各个阶段的进度、试车期和保证期的具体要求等;
4、工地略图可以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为防范风险及确定最大可能损失提供依据;
5、工程承包合同可了解与工程有关的一些内容,包括工程各关系方的名称、在工程中扮演的角色、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
6、工程金额明细表可以了解工程的总造价、各个分项的造价、各项物料和机器设备的价值、设计、施工、运输、关税等费用的构成情况等在收集以上资料的同时,还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了解项目的风险环境资料,为承保方案的制定和今后的理赔工作提供依据
六、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保障的内容和条件被保险人大多不是保险方面的专家,对投保的手续和保险内容及条件所知有限因此,保险人应主动向被保险人介绍有关情况,了解其保险的需求,并与其协商有关的保险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协商的过程需要反复进行,不可能一次成功的需要与被保险人协商的主要内容有
1、投保的项目范围及其应投保的保险金额;
2、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及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3、保险期限和安装项目的试车赢
4、是否投保施工机具设备,明确其种类、重置价值、和滞留工地的时间;
5、是否投保场地清理费和专业费用及其保险金贰
6、是否投保工地内或附近的现存建筑物及其保险金额;
7、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及其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8、是否加保保证期保险及其保险期限和责任范围;
9、是否需要一些特别附加保障及其具体条件;
10、其他需要协商的事宜,如分期付款、保险费的币别及折算率等
七、制定承保方案投保人的要求明确后,可在总体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会同承保部门设计制定详细的承保方案初步方案形成后,还需与被保险人反复协商并作出修正,最终取得共识,形成双方都认同的保险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项目的保险金额超过出单公司的核保权限,出单公司应事先报请上级公司同意有关条件和费率后才能最终确定保险方案
八、接受投保申请文件及审核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此时,为了使投保申请书的内容能正确反映风险的实际情况,保险人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指导被保险人正确、完整地予以填报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都不得代替被保险人填写投保申请书,以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填写完毕后的投保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投保文件后,保险人应当认真予以审核若发现投保文件的内容有不真实、遗漏或错误之处,应及时商请被保险人予以更正若在投保的当时,被保险人出于某种正当的理由,无法立即提供保险人所要求的有关的工程文件副本,那么最迟不得晚于工程正式动工时
九、出具保险单和收取保险费在投保申请文件审核无误之后,保险人应立即出具保险单°建工险的保险单内容较多,技术性强,缮制和校对可能需时较长,在必要时,保险人可以先出具暂保单COVER NOTE,以解决出单时间不能满足被保险人急于获取保险合同的需要而出现的矛盾保险单缮制完成之后,应将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通知书交给被保险人,并请其审核,若有错漏之处,应收回重新缮制或以批单的方式予以修正上述工作完成之后,应及时促请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交纳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只有在实际收到约定的保险费之后,才能将保险费收据的正本送交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十、做好承保后的后续服务工作承保工作完成之后,保险人还要注意做好经常性的售后服务,包括保险单的批改、防灾防损服务、理赔服务以及被保险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切忌在收取保险费之后就放松了服务,因为,项目承保工作的完成,并不是保险工作的结束,而是新一轮保险展业工作的开始展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工程承包方式和工程所有人、主承包商投保原则―工程承包方式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工程合同条件,目前常见的承包方式主要有:全部承包部分承包承包商只提供劳务分段或分项承包工程的所有人将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工程的设计并提工程所有人负责设计、提前面提到的三种承包方式中,一般的所有事务全部承包给一供部分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指都有一个主承包商,牵头负责整家施工单位,后者作为项承包商负责提供部分建筑导监督,承包商只提供劳体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实施但对目的总承包商负责设计、材料以及工程施工,双方务,负责施工此时,工程于一些大型工程,例如高速公路、供料、订购设备、施工等全都承担部分风险责任可合同的双方亦都承担部分火电站、水电站、桥梁等工程,部工程内容,最后按“交以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协风险责任,但承包商的责由于这类工程工期长,技术跨度钥匙TURNKEY的方式议推举一方为投保人,并任风险相对较小大,资金需要量大而且筹集的时将完工的建筑物交付给工在承包合同中注明间长,有时项目的所有人会出于程的所有人在此期间,尽管理、资金调度或技术上的原因,管总承包商可能会根据需将一项工程分成几个阶段或部分要而将部分工程项目再转而分别对外发包此时,每一个包给分承包商,但仍由总承包商对所有人而言都是独立的,承包商对工程所有人全面相互之间没有契约关系并不负连负责按这种情况,总承带责任,由所有人负责总体施工包商应承担工程的主要风的组织、监督和协调这种情况险责任下,所有人自然对整个工程承担主要的风险责任二工程所有人、主承包商投保原则在实际的工程承包过程中,还可能会派生出许多变异的承包方式而在不同的承包方式下,被保险人投保的方式都会有所不同投保人可能是所有人,或主承包商,也有可能是分承包商特别是在工程分段或分块承包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多头投保的局面,牵涉到多张保险保障有差异的保险单甚至多个保险人,使整个项目的保险相当混乱从保险的角度来看,这种局面对被保险人是十分不利的,尤其当出现保险事故时,会引起许多“扯皮”的问题若两个阶段的保险衔接不当,还有可能出现保险保障空白的危险为了简化保险运作,避免以上不利情况的出现,在实践经验积累的墓础上,逐渐形成了两种最佳的投保方式,即主承包商或工程所有人投保原则投保方式说明优点缺点在大多数情况,尤其是分段承包的1业主可以对整个工程的危险业主会因此而增加不情况下,最好应自始至终地由所有管理和转嫁有充分的控制权;少事务工作人出面对整个工程安排工程保险,2可防止保险多头办理而造成业在将有关的关系方作为共同被保的保障差异或保障脱节;主险人的同时,可以明确要求保险人3相比于多头投保的方式,被保出把自己(即工程所有人)作为保险险人可以控制或减少保险费的面投合同项下的第一受益人支出;保4发生赔案后,只需向一家保险人索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如果工程承包架构中有主承包商可以免除业主为安排项目保险所有人可能对工程保主存在,不论采用何种承包方式,工而需做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包括险的具体安排失去控承程所有人均可指定由主承包商出投保、交保费、保单生效后风制,如保险保障是否包商面投保整个工程的保险,并在承包险变更通知、损失通知和索赔全面、承包商与保险出价中给出保险费的预算同时要求等义务人所谈的具体条件等面投把各有关利益方(例如所有人、分等,并且不易控制保保承包商等)列为保险合同项下的共险费的支出同被保险人
(三)保险费的承担方式不论由谁出面投保,从道理上讲或从资金的来源来看,保险费都是由工程所有人承担的因为,所保险的工程属于所有人的财产,尽管承包商要承担施工的风险,但从性质来说,承包商主要是出售一种服务而已,整个投资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仍然是工程的所有人,所以,保险费应由所有人承担即使是在承包商出面投保的情况下,保险费也是包括在承包价格中的,最终的承担人还是所有人在实际运作中,保险费的支付有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1、所有人出面投保,由其直接支付;
2、主承包商出面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所有人在工程合同中列明保险费概算额度,并根据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实际支出向承包商拨款;
3、在工程市场供求极不平衡的情况下,虽然仍由主承包商或分承包商出面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所有人在承包价中并不给出此项预算,但强制承包商购买保险并自行解决有关费用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对保险人的展业、协商承保条件和收取保险费的工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在展业时应尽早摸清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对策
二、把好工程合同关工程合同是工程各有关关系方权利和义务的载体,如果保险人能把好这个关口,促使被保险人在有关合同中将保险事项列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则会对今后保险洽谈的成功,起到相当重要和积极的作用把好合同关,一是要争取工程所有人将保险条款事先列入有关工程合同,因为合同内容一经确定并对外发出或签署,再要修改就十分困难了;二是协助工程所有人拟好合同内有关保险的条款一般而言,与保险有关的工程合同主要有工程招标书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招标书工程招标书是一项重要文件,也是今后编制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其中涉及保险的主要内容通常有
1、应购买保险的范围例如设备或原材料的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必要的保险,以及各有关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
2、由谁出面办理保险例如所有人应购买什么保险,承包商应购买什么保险,被保险人的范围等;
3、保险费的来源一定要列出保险费的预算,且额度要足够,否则事后再追加较为困难;
4、有关项目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货币币别和保险期限等;
5、保险免赔额的承担;
6、有关风险责任的承担例如保险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因非除外责任的原因而拒绝赔偿的损失等;
7、对保险人的要求说明保险人应具备的某些重要条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所有人亦有可能指定保险人;
8、工程所有人对保险事项的监管规定如果工程所有人发现承包商已购买的保险末达到工程合同的要求,所有人可以自行向保险人商榷变更保险条件或另行购买其他保险予以保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或从工程款项的余额中扣除
(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完成之后,还要注意把好工程承包合同关,保证标书文件中的保险条款能在日后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得到同样的体现
三、利用保险经纪人进行间接展业长期以来,我国未建立保险经纪人制度但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一些海外投资者也将其在海外的保险顾问或保险经纪人带入了中国的保险市场先是在沿海开放地区和经济特区,逐渐地,海外保险经纪人的触角也伸人了内陆地区1998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它标志着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逐步走向规范管理的轨道作为活跃的专业保险中介力量,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已越来越得到保险业人士和广大保险消费者的重视,尤其是在一些大型项目中,保险经纪人已经发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力但是,对我国保险业中的一部分从业人士来说,保险经纪人目前还是一个新事物,如何与他们合作,联手发展中国的保险市场,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在这个问题上,应注意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尽快地适应这一新的市场环境在对经纪人的使用中,保险人应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持欢迎态度,充分利用他们与客户之间的特殊关系、技术优势和与保险人在项目争取上的互利互惠关系(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协助保险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展业实践证明,只要合作得好,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发展保险业务和开拓保险市场是大有帮助的二是持慎重态度,以我为主,始终掌握和保持主动三是在保险费收取方面要严格管理防止长期拖欠而形成坏帐四是不可将展业的工作全部交给保险经纪人,应坚持和加强直接展业的力度五是与保险经纪人之间相互支持,有理有节,发展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四、加强同业间的业务合作市场竞争机制的引进,大大改善了保险人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必须看到,在目前阶段,各保险人为了发展业务,相互之间竞相以降低保费率、提高回佣的方式争揽业务,价格竞争愈演愈烈,如果这种局面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长期发展下去会对我国的保险业形成巨大的灾难为了保险业共同的明天,更为了对被保险人负责以及全社会的稳定,保险人应放开眼界,加强相互合作和行业自律,遏制自杀性的恶性竞争尤其在一些大项目上,保险人可以采用共保或分保的形式加强合作其实,不论从业务发展还是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保险人相互合作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增大了展业成功的可能性;二是可以避免保险人以过低的保险费承保过大责任,从而影响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三是合理地分散了危险这样的合作,既充分维护了保险人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保险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核保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风险,科学厘订费率保险费率的确定要有依据,对工程保险来说,报价的依据就是承保前对于工程的风险评估有关风险资料越详细,厘订的费率也越准确,因为不用加上安全因素SAFETY FACTOR/MARGIN许多被保险人不了解这一原理,所o以,对保险人索取的资料总是有所保留,其结果是既承担了较高的保险费,而且在发生事故时还可能因违反诚信原则而影响或被拒绝赔偿有些保险人为了迁就客户,在资料不足甚至没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报价,这样做是十分危险的
二、业务结构分布合理业务结构分布合理是指,大小工程都要承保,高风险业务与低风险业务均衡发展有的保险人往往过于重视大型工程的承保,而忽视对一般中、小型工程的争取事实上,工程越大,潜在的危险性越高,损失的金额可能越大,如果没有大量中、小工程的保费平衡,保险人的经营就难以稳定
三、及时合理地分散危险保险人对每一项承保的工程要制定合理的净自留额RETENTION,不能一味地追求自留保费而盲目地加大自留额尤其是对危险性较高的工程,更应注意安排再保险,以合理地分散危险目前国际上许多保险人都实行等级自留额的方法GRADED RETENTION,即对不同的危险,采取不同的自留额,好业务适当多自留一些,差业务则相对少自留一些,以保证经营的稳定
四、避免参与恶性竞争基于建筑工程的特性,工程保险不能像火灾保险一样有固定的费率TARIFF PRIMIUMo因此,各保险人的报价费率并无统一的市场标准,也很难受到行业监督管理的制约,在争取业务时就更容易出现恶性降价的现象恶性竞争不仅导致保险市场的混乱,而且一旦降低了保险费率水平,遇到损失率恶化时,保险人要提高费率就非常困难,经营不仅没有效益,甚至可能出现危机
五、防止逆选择投保ANTI-SELECTION有些被保险人出于投机心理,仅仅将工程中最危险的部分进行投保,其余部分则不保保险人如果发现此类情形,应予以拒保或提高保险费率及严格限制保险条件
六、定期分析损失率保险人要定期做好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的统计分析工作,损失率一旦接近或超过经营盈亏临界点时就应认真分析情况,查找问题的原因,并设法加以改善,必要时应提高保险费
七、应规定最低保险费即每份保险单所应收取的最低保险费
八、核保权限分级管理为了控制风险以及弥补有关人员核保技术上的局限性,保险人必须实行核保权限管理,特别是采用总、分、支公司管理结构的保险人更应如此不仅上、下级公司之间,即使在同一级公司中,也应根据不同核保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相应设立核保权限的规定对超出核保权限的项目,尤其是那些牵涉到分保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上报审批
九、核保工作要为展业服务虽然核保工作对于科学地确定保险方案,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核保工作也应当注意体现其服务的功能和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核保工作只有实现了对展业人员的支持并促进了业务的发展,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核保核保技术
一、分析有关资料工程保险的投保申请书中,规定应提供六份文件,即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额明细表、工程设计书、工程进度表、地质报告和工地略图(平面图)通过对工程有关文件的审阅,可以大致掌握与承保工程有关的风险情况,为下一步承保方案的制定和保险费率的厘订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这些文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的内容有
(一)工程承包合同
1、工程有关各方的名称,在工程中的身份和彼此的关系,以及各自在工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工程的名称、所在地和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3、建设期时间的长短、具体开工和预计竣工日期、试车期和保证期;
4、关于对工程、员工以及第三者责任的保险要求,包括由谁出面投保,被保险人的构成,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免赔额的承担,享受保险权益的顺序等
(二)承包金额明细表
(三)工程设计书
1、|工程总造价或概算总造价,以及各分项
1、工程的性质、特点和结构(钢、混凝土、砖的金额;混、木等);
2、各种物料、机器设备的价值和施工人员
2、牵涉到的施工方法及其危险程度,尤其是基的工资幅度;础施工;
3、设计、施工、运输等费用的构成情况
3、工程的抗灾能力(指抗震、洪水、火等)工程设计书的资料有助于保险人分析和判断工程危险的所在___Z_____r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是保险人制定保险合同的基本依据
(四)工程进度表
1、各个施工阶段的进度以及试车期、保证期的安排;
2、施工组织安排的合理性及协调措施,如各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进退场的安排;
3、对易受季节性气候影响的部分工程的施工时间安排是否合理,预防灾害的措施如何例如,除非因为赶工期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原因,大面积开挖、基础工程、大型结构件吊装等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或台风季节承包金额明细表中的资料,是保险人确定保险价倘.和评估最工大程可进能度损表失通的常重用要条依状据图(BAR CHART)表示,保险人从中可以五地质水文报告
1、工地水文及气象资料,包括地下水位、最大雨量、最大风速和风向、附近海洋及河流情况、历史最高潮位和洪水水位、地震灾害的可能性及强度等
2、工地地质资料•,包括土质、基岩深度、土体的稳定性等工程的前期必须要对施工工地的地质进行钻探分析,以作为未来结构设计的依据承包商也需要参考这些资料以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保险人则可从中了解地质风险对工程施工的危害性的大小值得注意的是,地质钻探的选点应分布合理,并有足够的密度,这样得出的资料才具有足够的可信度有的工程所有人为了节省开支,只要求进行象征性的钻探,结果,所获得的资料极不准确,使设计和施工的风险性都大大提高判断工程地质风险时应掌握的要点有1根据钻孔的密度及分布情况,以及钻探承包商的资信情况,判断地质报告的准确性及结构设计的可靠性;2根据地质报告所提供的土体结构及土层分布,判断选用的施工方法的危险性,特别是基础施工;3根据地下孤石、地下水位以及土体稳定性等因素,判断引起工地周边财产损害的风险性
3、工地周边地质环境,包括附近现有建筑物与工地的距离,建筑物及其基础的结构类型、年龄和现有状态,周边土体的稳定性等°尤其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项下加保“震动、减弱支撑”扩展责任的工程,保险人更是要详细了解工地周边的地质状况地质水文报告中的资料,是保险人判断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尤其是基础施工以及第三者责任风险性的重要依据六工程略图保险人至少应获取的图纸包括
1、工地布置图LAYOUTPLAN ORSITE PLAN可以反映工地内各建筑项目的分布及其相互距离、工地与周边建筑物的相对位置、红线图的范围以及施工的空间
2、断面图CROSS-SECTIONALPLAN可以反映建筑物的长、宽、高,即外观尺寸DIMENSIONS、基础埋深FOUNDATION或地下室BASEMENT的深度以及建筑物座落处的地形等TlQtn女於17TTI”和日本/口也A7的-r七咎右辛T击口MiVIZ而In七八七日.八二同一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