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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六)处理结果;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九条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调查核实并处理完毕的期限不得超过日30需要投诉举报人补充提交材料的,补充提交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处理期限第十条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在个工作日3内转送有权受理机关,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收到转办函后,接收转办材料的机关应当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期限作出处理第十一条执法监督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确定不少于两名调查人员,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听取行政执法机构或者行政执法人员的陈述和申辩调查人员与投诉举报事项或者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回避第十二条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时,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配合,提供与投诉举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不得拒绝、隐瞒、阻碍调查第十三条执法监督机构认为被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行为需要停止的,应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责令停止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第十四条调查终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应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调查处理结果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诉举报事项答复形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应及时整理归档归档范围应包括投诉举报涉及的全部有查考价值的文字、音像等资料第十五条经核查,行政执法机构有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执法职责、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干扰阻碍投诉举报工作、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经核查,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干扰阻碍投诉举报工作、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岗内培训、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并依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投诉举报人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为名,干扰或者阻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处理第十八条执法监督机构在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违法、不当、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情形的,应当根据案情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按期整改被投诉举报部门接到《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后,应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执法监督机构30第十九条对于通过以下途径发现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执法监督机构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一)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现的违法问题,行政复议机构、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日常评查、集中评查发现的问题;
(四)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的问题;
(五)经投诉举报发现的违法或不当等问题;
(六)对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等问题,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七)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庙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制度与各行业领域规定不一致的,可直接按照行业领域规定执行第二^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