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书甲方公司乙方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在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光伏发电项目或项目)等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项目
二、地点
三、合作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在上述地点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初步拟定规模为亩1光伏发电(其中至少为亩大棚式、其余为分布式,且亩大棚的所有权300300及使用权归属乙方所有),同时甲方保证拥有并提供该项目的经营资质证明;、甲方按照当地上级部门的核准规模及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农业光伏项目2建设、合作期间,涉及发电设施的维护及对周边的涉农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3发电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甲方所有;、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元;
4、投产发电后的入网手续由甲方办理;5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用地,并全权负责土地流转手续;
1、乙方办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支持性文件(或手续),并在国家政策允2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包括土地、资金、税收、建设、审批、人才等各个方面,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等;、除发电收益外,本意向土地范围内的农业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乙方所3有;、乙方负责协调周边邻里关系,保障该项目顺利建设;4
六、各方承诺在三门峡市注册相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及/或农业公司,项目投产后在当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七、合作期满后,各方再另行协商合作续期事宜
八、本合作意向原则上无异议的,双方应于日内就具体合作细节,另行签7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九、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司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