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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勘测人员意见设计人员意见分管主管审核意见总工审核意见公司领导审核意见设计草图现场勘察设计人员勘察日期供水一户一表新装申请汇总表・请在适当选项前的方框内打“J”项目编号报装编号至单位名称申请日期客户资用水地址路小区原总表编号一料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单位性质口物业小区口单位宿舍口街道私宅口城中村原有施工水表处理口拆除口保留用途____________水表安居民住宅户数()户水表安装数量()只装用途营业铺面间数()间水表安装数量()只数量公共用水表数量()只,其中绿化用水表()只,门卫用水表()只,集体宿舍表()只,消防用水表()只,其他水表()只加压系统口有口无储水池口有口无表后上楼管安装口已装口未装供水系统情况室外消防口有口无室内消防口有口无独立的消防管网口有口无
一、本申请表除“受理情况”栏外,其它由客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一、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资料,本公司如发现有资料不真实可暂停或终止服务
三、客户需提供资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口用水书面申请报告
2、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口最近一次总表水费清单复印件个
4、□《拆除水表申请表》
5、口路网图
6、口房产证复印件人注第
5、6为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提供
1、口用水书面申请报告
2、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口平面总图单
4、口给水总平图
5、口单体给水平面图
6、□《户表排序表》位
7、口房号图
8、□《拆除水表申请表》
9、口最近一次总表水费清单复印件小
10、口平面总图电子文档
11、口《水压数据表》
12、□《生活用水二次加压系统情况一览表》
13、口泵房设备及管道系统图
14、口用地红线图
15、口路网图区注第
14、15项为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时提供
四、申请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并能承担按时缴交水费等法律责任
五、客户申请新装户表业务,必须缴清水费欠费后方可受理户表安装完毕后,先缴清水费、代收费等才能连通开水
六、客户申请及安装流程申报一交勘设费一现场勘察一画红线一签订供用水协议一设计一预算一签订供用水施工合同一交工程客户款一客户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施工安装一验收一结算一插页上册一抄表、收费报装
七、承诺时间从客户交纳勘察设计费起3个工作日内,勘察员到现场勘察(客户资料不畀等延误时间的原因除外)须知
八、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用户工程除办理施工红线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我公司代办外,其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等各项手续由客户自行办理,以上办理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客户负担,且所需的时间不计入我司的正常受理时间
九、收费标准勘察设计收费依据南宁市物价局
[2004]86号文第一条第二款执行工程费用按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编制给水工程预、结算,采取先按预算收取费用,安装完毕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十、工程竣工通水,用户接到决算通知后,应于十天内结清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款和原总表水费等所有费用,否则我司将实施暂停供水
十一、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用户总水表(含总水表)以外的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维护,用户总水表以内的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
十一、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用户不得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二次加压系统采用无负压或管网叠压设备的用户应先向我司申报批准后才可受理报装用水
十三、请您妥善保存本申请表的客户联如需了解受理进度,请凭项目编号向我司报装服务厅查询,查询电话
4829961、4835810或供水热线96332如对受理过程中有任何不满,可致电
96332、4820972投诉,我们将认真及时地予以处理
十四、本须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城巾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处理客户声经核实,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已同意以上报装须知内容,谨此确认明经办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已核原件口资料齐全口无欠费口已交勘察设计费口受理申请受理情况受理人日期年月日客户名称身份证号客户资用水地址路号小区栋单元楼号房料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用水类别口生活口经营口特种口行政事业口建筑业务内容水管口径水表口径□15mm□20mm□25mm□15mm□20mm□25mm交费方式口银行代扣口银行托收口转账口现金口其他水费结交费户名交费银行算交费账号
一、本申请表由客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资料,本公司如发现有资料不真实可暂停或终止服务
三、客户需提供资料客户和交费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请用纸复印)A4
四、申请单位和个人能遵守《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并能承担按时缴交水费等法律责任
五、客户申请新装户表业务,必须缴清水费欠费后方可受理户表安装完毕后,先缴清水费、代收费等才能连通开水
六、客户申请及安装流程申报一交勘设费一现场勘察一画红线一签订供用水协议一设计一预算一签订供用水施工合同一交工程款一客户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一施工安装一验收一结算一插页上册一抄表、收费
七、承诺时间从客户交纳勘察设计费起个工作日内,勘察员到现场勘察(客户资料不齐等延误时间的原因3除外)
八、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用户工程除办理施工红线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我公司代办外,其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等所需的各项手续由客户自行办理,以上办理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客户负担,且所需的时间客不计入我司的正常受理时间户
九、收费标准勘察设计收费依据南宁市物价局
[2004]86号文第一条第二款执行工程费用按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编制给水工程预、结算,采取先按预算收取费用,安装完毕报据实结算,多还少补装
十、工程竣工通水,用户接到决算通知后,应于十天内结清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款和原总表水费等所有费用,须否则我司将实施暂停供水知
十一、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用户总水表(含总水表)以外的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维护,用户总水表以内的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
十一、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用户不得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十三、请您妥善保存本申请表的客户联如需了解受理进度,请凭报装编号向我司报装服务厅查询,查询电话、或供水热线;如对受理过程中有任何不满,可致电、投诉,我们将认4728266471123396332963324711233真及时地予以处理水表安装验收后水费查询电话或;供水报漏、查询服务热线(472107847112339633224小时服务)
十四、本须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处理客户经核实,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已同意以上报装须知内容及背面的《供用声明水协议书》之规定,谨此确认客户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水一户一表新装申请表・请在适当选项前的方框内打“J”报装编号:联存档联签字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一旦您在协议上签字,即表示您接受本协议内容并愿意自觉履行协议供水方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用水协议书用水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水质、水压规定的自来水给乙方若遇到计划停水时应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停水消息,及时通知乙方第二条水价与水费甲方按南宁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价,依据贸易结算水表的计量记录计收水费(含代政府的收费)第三条抄表甲方应在每月抄表后三日内通知乙方结算水费如乙方未接到通知的应及时电话查询第四条水费结算乙方须在每月抄表日15天内结清全部水费第五条水费支付方式银行托收、转账、存折、信用卡、交现金等,乙方可自行选择第六条乙方如需变更交费银行账户、用水性质、户名等,须及时到甲方营业厅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第七条供水管道及阀门的管理与维护按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用户总水表(含总水表)以外的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维护,用户总水表以内的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水费的,按《南宁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应向甲方交纳水费违约金,水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抄表日起第16天)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每日水费违约金按欠费总额的5%计算;
2、对经催交、逾期2个月仍未交清水费的,甲方有权进行拆表停水处理,直至乙方交清欠费为止;欠费拆装水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欠费被停水的客户,在交清所欠水费和违约金后须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恢复供水手续,甲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恢复供水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于工程竣工通水后生效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规章规定处理甲方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章)承办单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472826696332、4711233签订日期2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