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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1o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
一、总体要求
(一)中央交易对手是指清算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者的法定对手方身份介入交易清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得以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功能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在资本监管框架下中央交易对手视同为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应计量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涉及的业务包括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其中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范围与本办法附件9第一部分相关定义保持一致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风险暴露与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三)中央交易对手分为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与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商业银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和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计量规则分别见本附件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如果某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不再满足合格标准,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3个月内,商业银行可按照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3个月后,商业银行应按照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通过合格中央交易对手进行集中清算的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可按净额计量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
(四)商业银行应确保持有足够的资本覆盖与中央交易对手相关的风险商业银行应监测并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与中央交易对手相关的各类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是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应通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评估资本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的覆盖程度
(五)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不纳入内部评级法覆盖范围
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一)交易风险暴露
1.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如果为自身提供清算,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如果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且中央交易对手违约导致客户损失时需弥补客户损失,商业银行对该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也为2%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附件9计量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o易风险缓释后的交易风险暴露商业银行采用违约风险暴露标准法(SA-CCR)时,应使用至少10天的保证金风险期间
2.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对客户风险暴露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不论商业银行为该交易提供保证,还是仅作为客户与中央交易对手之间的中介,均应按照双边交易对客户风险暴露(包括潜在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暴露)计提资本鉴于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的交易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平仓,商业银行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时,可对客户风险暴露乘以不低于
0.71的系数(若保证金风险期间为5天,则系数为
0.71;若保证金风险期间为
6、
7、
8、9或10天,则系数分别为
0.
77、
0.
84、
0.
89、
0.95或1);商业银行采用违约风险暴露标准法(SA-CCR)时,应使用至少5天的保证金风险期间
3.作为客户对清算会员和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
(1)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清算会员的客户,在该交易中清算会员充当商业银行与中央交易对手之间的中介,并与中央交易对手开展抵消交易,商业银行对该清算会员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如果商业银行与中央交易对手直接交易,该清算会员提供保证,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多层级客户结构中,较低层级客户对较高层级客户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也为2%上述三种情形下采用2%的风险权重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中央交易对手将抵消交易识别为客户交易,并持有相应的抵质押品,且清算会员具备相应制度安排,确保在清算会员违约或破产、清算会员的其他客户违约或破产、清算会员及其他客户同时违约或破产等三种情形下,清算会员都能防止该客户遭受损失商业银行应具备独立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在上述三种情形下,都将受到相关法律保护而不会遭受损失b.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则、合同或监管安排能够保证,若清算会员违约或破产,与该清算会员的抵消交易将非常有可能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或被中央交易对手间接执行
(2)如果在清算会员和清算会员的其他客户同时违约或破产时,不能保证作为客户的商业银行免受损失,但上述两个条件中其它条件都满足的情形下,客户对该清算会员风险暴露或客户对较高层级客户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4%o
(3)若不满足上述情形,商业银行作为清算会员的客户,应按照双边交易计量对该清算会员风险暴露(包括潜在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暴露)风险加权资产
4.抵质押品的处理不论商业银行提交的资产是否作为抵质押品,均应对其计提资本如果商业银行作为清算会员或客户,其资产或抵质押品提交给中央交易对手或另一家清算会员,且无法实现破产隔离,应按照资产或抵质押品持有主体确定风险权重(如果持有主体为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权重为2%),进而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要求;如果抵质押品由托管人保管且以破产隔离方式持有,无需对该抵质押品计提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要求若中央交易对手代表客户持有抵质押品且无法实现破产隔离,但满足本部分3
(1)条件的,该抵质押品风险权重为2%;满足3
(2)条件的,该抵质押品风险权重为4%以破产隔离方式持有是指当交易对手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抵质押物可以免于被强制执行或被法院禁止返还,抵押/出质人可收回抵质押物以破产隔离方式持有的抵质押物应由独立账户托管
(二)违约基金风险暴露违约基金可由仅具有结算风险的产品或业务类型(如股票和债券)与产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产品或业务类型(如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之间共享如果清算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已按产品类型隔离,则应分类计量如果中央交易对手的预缴资源可在产品类型之间共享,则应根据产品的违约风险暴露比例对预缴资源进行分配清算会员在确定违约基金风险权重时,应考虑如下因素中央交易对手财务资源的规模和质量;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当一个或多个清算会员违约时,中央交易对手的违约处置流程违约基金的资本计提要求应分两步计算
1.计量中央交易对手对所有清算会员及其客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应计提的虚拟资本要求公式如下K CCP=£EAD・RW-capital ratioCMj其中,RW(风险权重)为20%;Capital ratio(资本比例)为8%;EAR是中央交易对手对清算会员i的风险暴露,该暴露按照监管报告日日终变动保证金完成追加前的数额进行计量该风险暴露包括两部分1清算会员自身的交易及由清算会员担保的客户交易;2中央交易对手对在1所列示的交易中持有的抵质押品的价值包括清算会员的预缴资源关于该步骤的补充说明如下1此公式中计量的Kg用于确定清算会员违约基金风险暴露应计提的资本,不代表由中央交易对手及其监管部门确定的中央交易对手的实际资本要求2RW风险权重为2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根据中央交易对手清算会员的评级等指标,上调风险权重如发生上调,则相关银行应及时告知完成此计量的相关机构及人员3如果清算会员开展代理客户清算业务,并且客户在清算会员处有代理交易和抵质押品的独立专用子账户,则上述公式中的会员违约风险暴露等于客户子账户违约风险暴露与自营子账户违约风险暴露之和对于子账户中的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应分别按类计量,即子账户的违约风险暴露为衍生工具的违约风险暴露和证券融资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之和4如果抵质押品同时覆盖证券融资交易和衍生工具,则清算会员或客户的预缴初始保证金应区分证券融资交易和衍生工具并按风险暴露比例分配证券融资交易和衍生工具风险暴露应按照本办法附件9计量,衍生工具部分不应考虑抵质押品效应5如果清算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不能区分客户子账户和自营子账户进行分配,则应按照子账户的初始保证金相对于清算会员提交的总初始保证金的比例,对每个子账户进行分配6对于衍生工具的违约风险暴露,按本办法附件9计量规则计量风险暴露计量时应使用10天的保证金风险期间MP0R来计量中央交易对手在衍生工具交易中对清算会员的潜在风险暴露同时,交易数量超过5000笔的净额结算组合的20天的保证金风险期间MPOR的底线不适用若清算会员或客户违约,中央交易对手有权处置其所持有的抵质押品包括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用于抵消中央交易对手对该会员或客户的风险暴露,并按照违约风险暴露标准法,将其包含在潜在风险暴露乘数PFEmultiplier中7证券融资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按;0计量其中助氏%表示对清算会员i的风险暴露,按照本办法附件7第三部分的计量规则计量,追加的变动保证金反映在对各交易的盯市估值中;股,是清算会员i缴纳的初始保证金;DF,是清算会员i缴纳的违约基金;折扣系数和抵质押品剩余期限的计量应符合本办法附件7信用风险缓释要求8应按照中央交易对手与单家清算会员达成的净额结算协议考虑净额结算的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要求采用更为细化的净额结算组合
2.计量每家清算会员的资本要求在计量每家清算会员违约基金的资本要求时,不考虑已提交的作为违约基金的抵质押品的标准监管折扣公式如下DF f\E---------,8%*2%*DFfrefKcMi—TncLX IKeep曙+DDFCCP其中,是清算会员i缴纳的违约基金的资本要求;用对是清算会员预缴资源的总额;是中央交易对手自身财务资源如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等,这些资源应在清算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之前或同级用于吸收其损失;OF,R是清算会员i的预缴资源;3约基金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底线为2%
三、商业银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要求的上商业银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包括交易风险暴露和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资本计提要求高于同等条件下对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所有风险暴露的资本计提要求时,应取后者作为资本计提要求
四、商业银行对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按照双边交易计量对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根据信用风险权重法确定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
(二)商业银行对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1250%违约基金风险暴露包括已缴纳的违约基金、未o缴纳但应中央交易对手要求须缴纳的违约基金如果商业银行有未缴纳的违约基金承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在监督检查程序评估框架下要求商业银行按照1250%的风险权重计提资本
五、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认定标准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为获得行政许可开展相关业务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证监会认定为合格的中央交易对手,以及其他辖区相关监管当局认定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同时,其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应有能力计量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至少每季度更新这些数据及计量结果,并与清算会员和监管部门分享计量结果相关计量主要包括中央交易对手的虚拟资本要求、清算会员预缴资源的总额、中央交易对手自身财务资源等
(二)中央交易对手所在国家或地区对该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持续严格审慎的监管,并实施了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0SC0)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o若中央交易对手所在国家或地区尚未实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商业银行应按照以下标准判断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商业银行应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供与其交易的中央交易对手清单并评估中央交易对手的监管是否符合支付与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商业银行认定的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
六、相关名词解释
(一)清算会员是指某一中央交易对手的会员或直接参与者清算会员应当具备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资格这些交易既包含该清算会员以自身对冲或投资为目的所开展的交易,也包含该清算会员以中介身份涉及的中央交易对手与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
(二)客户是指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相关方,这类交易可以由清算会员充当中介,也可以由清算会员对中央交易对手的一个客户提供保证
(三)多层级客户结构是指商业银行可以作为间接客户进行集中清算,即可由清算会员的客户或清算会员客户的客户提供清算服务对于客户与客户之间的风险暴露,“高层级客户”表示提供清算服务的机构;“低层级客户”表示通过客户进行清算的机构
(四)初始保证金是指一个清算会员或客户对中央交易对手提供的抵质押品,该抵质押品用于缓释由于交易未来价值变动带来的中央交易对手对清算会员的潜在风险暴露初始保证金不包括在中央交易对手损失分担机制下所缴纳的份额(例如,当一个中央交易对手把初始保证金用于清算会员之间的损失分担时,这将被视为是违约基金风险暴露)
(五)变动保证金是指根据交易价格波动,由清算会员或客户逐日或当日缴纳的保证金
(六)交易风险暴露是指在场外衍生工具交易、交易所衍生工具交易或证券融资交易中,清算会员或客户对中央交易对手的当期和潜在的风险暴露,包括由于缴纳初始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暴露
(七)违约基金是指清算会员已缴纳的或应缴纳的份额,用于分担中央交易对手的损失违约基金的数额确定应同时考虑损失分担的书面协议和实质性安排(A)抵消交易是指当清算会员代表客户交易时,清算会员与中央交易对手间进行的交易
(九)保证金风险期间是指自违约交易对手最后一次提供足额保证金的时点至商业银行与该交易对手交易终止并完全对冲市场风险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