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年东莞市镇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2013(适用于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人员)申请号: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户口所在地性别省市县学生昭J、、、出生地出生日期民族片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幼年级1庭|)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报读学校志愿是否服从分配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人员信息与申请人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在莞工作年限年在莞购买养老保险年限年部队名称立功受奖类别立功受奖数量(次)批准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
一、
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申请条件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是否符合口是口否声明本人以上所填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女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签名)立功人员(签名)年月日单位盖章镇街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年月日注本表填写一式四份,市民政局、镇街社会事务办(局)、镇街教育报门和申报人各存一份申办流程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教育网(http:〃www.dgjy.net)或东莞市网站民政局(http://www.dgmz j.gov.cn)下载以上表格如实填写《2013年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适用于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人员)》立功人员向镇街社会事务办(局)提交如下资料
①《荣誉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由保管其个人档案的部门提供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记载的档案资料复印件一份(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保管档案部门的公章)
③《退伍证》、《中国解放军军官转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供在莞工作年限和在莞购买养老保险年限的证明材料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安排专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镇街民政部门审核意见”签署意见申请人持加签了意见的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镇街的教育部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