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保险代理保证合同通用范本保险代理保证合同通用范本债权人(甲方)保证人(乙方)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供应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定如下
一、乙方供应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二、乙方供应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商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担当保证责任
四、乙方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托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