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企业委托律师代理合同书企业托付律师代理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全都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法律工(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律师)必需仔细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法律工(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见托付书)
六、依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号文351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乙方法律工(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月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