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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民政局专用离婚协议民政局专用离婚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基本信息甲方-姓名-性别乙方-姓名-性别:
二、婚姻状况甲方和乙方于(日期)在(地点)登记结婚,婚姻登记证号为(证号),婚姻登记机关为(机关名称)婚姻登记后,双方经过协商认为,不再适合共同生活,希望离婚
三、离婚协议内容
1.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放弃复婚权利
2.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资产1-甲方份额-乙方份额-资产2-甲方份额-乙方份额(继续其他共同财产和分割比例)
3.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如下-子女姓名-抚养权归属-监护权归属:
4.甲方和乙方同意自愿放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以外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双方保证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相互承诺不得违反协议内容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四、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五、补充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并提交给民政局备案
2.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如需修改协议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修改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需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解除后方可生效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以上为民政局专用离婚协议,甲方和乙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协议内容后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署协议,否则一方可撤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