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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全面性、全程性和全员性按照校、教研组两级教学管理体制,以教研组为主体的原则,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第二章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组成与职责第二条校级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以主管教学校领导为组长,督导室、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教育教学规律,确定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对象与评价原则,研究解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三条教研组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师代表、教学秘书为成员组成根据校级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教学质量监控活动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开展工作,及时向督导室、教务处提供教与学方面的信息第三章教学质量监控基本内容第五条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建设的监控主要监控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课程与教材建设,招生与就业等方面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是否符合学校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第六条对课堂教学、考试等常规教学运行秩序的监控课堂教学环节主要监控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教材配备与使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考试环节主要监控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试卷分析、试卷归档及考试组织与管理等方面除此之外,是否违反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七条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主要监控学校实验室的开发与建设、实验室管理、实验开出率、设备使用率、实验室规范管理、实验课教学效果、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校企合作以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第八条对学生学习的监控主要监控学生的学习态度、上课效果、技能训练、作业完成、成绩考核等学风建设内容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方式与手段第九条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以严格执行相关教学制度为遵循进行
(一)教学工作会议制度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包括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教务处教学工作例会、院系(部)务会、教研室会议
1.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内容之一是总结本学年教学工作成绩、经验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学年教学工作
2.教务处教学工作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组织主要协调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教学领域的重点工作
3.院系(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单位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4.教研室一至二周召开一次教研室会议(开展教研室活动),主要针对专业、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
(二)“三定期、一随机”教学检查制度
1.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对教师上课准备、教师到岗、教学设施设备、实践教学耗材和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2.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对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执行、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听课制度执行、教研活动及实验实训等情况进行检查搜集学生和教师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对期末考试安排、试卷准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考风考纪、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计划)的完成、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等进行检查
4.教学随机检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教学检查,主动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1.学生评教学生评教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以半学期为单位前半学期由各教学单位以线下的方式自行组织,期末由教务处集中组织,线上对本学期任课教师及其所授课程进行评价
2.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同行相互评教要求,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可以采取“听课周”、“观摩课”等形式进行
3.督导评价由督导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听课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任课教师本人和其所在教学单位
4.领导听课校、院系(部)领导按照学校听课制度的规定随机或根据教务处安排深入课堂听课
(四)教师试讲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督导室、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参与予以落实通过试讲,严把教师聘任“入口关”,“教案关”和“质量关”五)听课制度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严格按照学校听课制度执行要加大辅导员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教务处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督导室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根据相关文件选拔学生教学信息员,安排各院系督导组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每月召开1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例会,收集教学信息、了解教学情况,教学信息员平时也可以直接向各教学单位或教务处反映相关情况
(七)考试质量分析制度由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教研室教师对考试成绩分年级、分专业、分课程、分类别的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尤其对过关率低的课程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的措施意见
(八)教学信息发布制度督导室、教务处通过学生信息员、听评课、教学检查等渠道,收集、整理和统计教学信息,及时掌握教学工作状态,通过《教学督导简报》、《教学简报》发布教学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九)常规教学检查制度主要以院系(部)日常教学检查为主,学校教务处、督导室巡查为辅,对全校的教学组织、教学过程、教学纪律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
(十)奖惩制度由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室从各自的重点工作出发,通过课程评估、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教学成果奖评选等形式,对教学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建立教学评价结论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的激励机制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调控第十条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校任何师生员工反映并经过调查确认的问题,教务处以教学例会、情况通报以及督导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反馈信息,责令有关部门及个人限期整改第十一条定期或专项教学检查结果要提交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第十二条对评教的结果问题较严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复听、帮促,经过整改教学效果仍不明显者,按学校人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全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的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校各部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教学质量管理的局面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