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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国企返聘员工管理办法国企返聘员工管理规定
1.目地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
3.概念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2人事行政部
4.
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
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
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
2.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
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
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
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
4.3各部门
4.
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
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
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
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
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返聘条件
7.
16.2年龄要求男性在70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
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
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
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
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7.
1.4组织体检
7.
1.
4.1人事行政部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体检应在综合成绩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
1.5社会调查
7.
1.
5.1对于体检合格人员,人事行政部应对其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内容包括社会关系调查、工作经历核实、职称调查社会调查应在体检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上岗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
7.
1.7签订返聘协议
7.
1.
7.1对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以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7.
1.
7.2返聘协议应在通知上岗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7.
2.1返聘申请已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7.
2.2返聘审批《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其人事行政部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7.
2.3组织体检对于审批通过人员,人事行政部应组织其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同
7.
1.4,体检应在审批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
2.4签订返聘协议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返聘协议,签订时间要求同
7.
1.
77.
2.5重新上岗返聘协议签订后,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安排返聘人员重新上岗
7.
2.6聘期限《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7.
2.7工返聘待遇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返聘人员的管理,调动返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返聘人员的作用,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返聘原则
2.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的原则公司各部门返聘人员必须是工作需要,返聘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的替代人选同时,部门应尽快安排在职员工上岗替代返聘人员
2.2坚持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具有从事返聘岗位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3坚持返聘人员年度审查的原则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返聘人员一年一聘,特殊岗位或人才返聘任期可超过一年凡聘期在超过一年,或聘期在一年以内但跨年度的,要进行年度审查
2.4坚持自愿的原则返聘离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第三条返聘的范围和条件
3.1返聘人员的范围离退休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经验的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确因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返聘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和作用的人员
3.2返聘人员的条件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必须是在其多年从事的业务岗位上的管理或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或技术水平第四条返聘工作程序
4.1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在征求返聘人员意见基础上,经研究提出返聘的意见或建议后,报送公司人事行政部
4.2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4.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将返聘人员申请材料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聘任事宜
4.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聘用离退休人员第五条返聘人员待遇
5.1返聘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公司不为返聘人员提供社保和医保等
5.2返聘人员实行考勤管理返聘人员考勤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如需请假按照公司请假程序办理手续请假期间(除有薪假外),按缺勤办理,不支付任何返聘费返聘人员加班,加班费按公司规定执行
5.3返聘人员出差费用标准及报销办法与在岗员工相同
5.4返聘人员和在岗员工一样享受公司的有薪假返聘期在一年内的员工不享受年假;返聘期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年假计算年限从返聘之日起开始计算有薪假待遇按基本工资标准折算支付第六章返聘人员的管理
6.1聘用单位或部门应关心返聘人员,并负责返聘人员的日常考勤与管理,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6.2首次返聘期满,返聘单位或部门应对返聘人员进行返聘期内的业绩考核和健康状况评估,对健康状况不良或不能胜任工作的返聘人员一律不再聘用
6.3经考核合格的返聘人员需继续聘用的,返聘单位或部门应提出续聘申请并报送公司人事行政部,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续聘事宜
6.4返聘人员对于所在单位或部门分配的任务,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聘期内工作业绩考评参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6.5在返聘期内,返聘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向聘任单位或部门提出终止聘用意见,经聘任单位或部门研究后,报公司人事行政部按规定办理解除聘用关系手续
6.6高级管理人员返聘期满或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由总经理室研究决定续聘或解聘事宜,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6.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或部门可予以解聘
6.
7.1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6.
7.2返聘人员在返聘期内出现重大差错、过失及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
6.
7.3返聘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6.
7.4返聘人员同时受聘于多个单位或部门,公司认为存在利益冲突的;
6.
7.5在返聘期内聘任单位或部门因工作变化不再需要返聘人员时;
6.
7.6聘用单位或部门确认聘用人员无法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的
6.
7.7聘用单位认为要予以解聘的其他情形第七章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