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7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对信息科技业务操作关键控制点的管控,强化关键岗位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结合银行科技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I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科技部关键岗位的管理第三章职责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角色及其职责定义如下:角色名称职责描述性质定期组织各中心负责人梳理本中心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识别关键控制点,并对相应操作及管理岗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中心的关键岗综合管理岗位;常设负责将各中心关键岗位信息汇总至《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如有需要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关键岗位发生变更时,更新《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科技部各中心负对本中心进行关键岗位认定常设责人科技部负责人常设负责审批《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及具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时,对关键岗位人审计部常设员实施必要审直人力资源部接收科技部综合管理岗送交的《信息科技关常设键岗位清单》及变更信息;对关键岗位员工实施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第四章定义与缩写关键岗位是指在银行科技部各项业务操作和管理犯环节中的重要或敏感、案件易发岗位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信息科技关键岗位的科技部内部员工第五章管理流程第一节关键岗位认定第六条信息科技关键岗位的认定实行中心归口管理,科技部各中心负责人为本中心关键岗位的认定主体第七条关键岗位认定时应对其业务影响及相应岗位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对于操作管理中的风险易发环节、具有较大的操作权限、内控牵制较少或难以覆盖、易于发生操作风险或道德风险且可能带来一定风险损失的岗位,应当认定为关键岗位第八条关键岗位认定时应对各信息科技岗位在相关业务流程和信息科技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衡量对于具有较大职权,在操作和管理流程中处于重要控制环节,易于直接影响或干预其他岗位人员操作的岗位,应当认定为关键岗位第九条关键岗位认定应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岗位的实际职能和要求对于因兼岗兼职导致内控失效,或因岗位特殊安排导致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列入关键岗位管理第十条关键岗位设置应随信息系统变更、业务变化以及内控管理要求等适时进行调整,实施动态管理第十一条综合管理岗人员定期组织各中心负责人梳理本中心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识别关键控制点,并对相应操作及管理岗位进行评估,确定本中心的关键岗位及其担任者名单最终由综合管理岗人员汇总至《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附件-),并送科技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岗人员负责根据总行人力资源部要求定期上报《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附件-),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汇总纳入全行的关键岗位管理第十二条对于新信息系统项目的开发或实施、业务流程调整等情况,在制定新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时,应及时对相应业务岗位进行评估,符合关键岗位特征的,应及时补充、完善本中心的关键岗位清单,并送交科技部负责人审批由综合管理岗人员负责及时在部内发布,同时提交至总行人力资源部第二节关键岗位管理第十三条科技部各中心负责人负责该中心内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和措施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从业经验,关键岗位需满足的职业资格参见《银行科技部关键岗位从业资格要求》(JNYH-IT-GV-05-T041第十五条关键岗位人员应具备银行从业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并能遵守关键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行为要求第十六条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当期应无警告(含)以上的纪律处分记录对曾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如将从事关键岗位工作,须先经过相应的调查、认定程序〃〃第十七条对于关键岗位,需为担任人应设定AB角A角责〃〃任人因公或因私离岗一天以上时,必须提前向B角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由B角行使职责原则上工作中AB角的两个成〃〃员不得同时离岗,如因特殊情况AB角的两个成员确需同时离岗〃〃时,必须由中心负责人指定替岗人员,替岗人员享有AB角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十八条各中心负责人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检查和监督,对其经办业务加大检查监督频率在检查方式上,应将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十九条科技部在组织实施部内工作检查和审核时,应对关键岗位业务进行重点检查第二十条检查中,如发现各项问题应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同质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对关键岗位人员应根据银行相关制度实施必要的岗位轮调及强制休假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岗位轮调、强制休假时,须办理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并登记《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轮岗休假登记表》(附件二1第二十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的,各中心应明确代职人员的职责,必要时,由审计部对关键岗位人员工作实施审查第二十三条关键岗位人员因病假、产假、借调其他单位等特殊情况,实际离岗连续超过2个月的,根据情况可以不实施强制休假第二十四条在提拔任用关键岗位人员时,应对其合规记录进行充分评价关键岗位人员发生重大违规事项或重大风险性差错,应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必要时应及时调离关键岗位第三节监督与问责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岗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中心实施关键岗位管理的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告相关情况第二十六条总行人力资源部对全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和轮岗轮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各中心执行关键岗位管理要求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和内控评价范围第二十八条对应纳入关键岗位管理而未纳入,或已认定为关键岗位却未按关键岗位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因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违规事件或案件的,将追究相关中心负责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银行科技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七章附件附件
1、JNYH-IT-GV-06-T01《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清单》
2.JNYH-IT-GV-06-T02《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轮岗休假登记表》科技部关键岗位清单现任职人员岗位名称职责描述任职开始时间备注A角B角银行信息科技关键岗位轮岗休假登记表登记类型姓名岗位名称期间备注(强制休假、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