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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的调配使用和保养修理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车辆的管理
1.机关公务用车范围主要包括1领导公务用车;2接待来宾及会议用车;3本业务部门因公需用车
2.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及保养维护办公室应指定1名车管人员,明确责任,合理派车,确保机关公务用车顺利运转
3.办公室应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自二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1不准占用工作时间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疲劳驾驶,禁止将车辆交由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使用手机2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办理婚嫁及娱乐等行为,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口及附近3公务车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入库或停放在单位停车场
(4)公务车辆因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等违反交通规则原因所发生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公务车辆的调配和使用
1.各部门业务用车按如下程序办理
(1)部门业务用车应到办公室车管人员处申请调派
(2)办公室车管人员根据用车人任务轻重缓急统一调配车辆,驾驶员按指定地点、指定路线行车
(3)用车人应按申请的用途及路线使用车辆,不得要求司机改变出车用途和行车路线
2.凡私人和外单位因特殊原因用车必须经经理批准,同时告知车管人员备案,发生的燃油费等由个人或外单位承担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本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须提前请假,临时提出不出车者按旷工处理
3.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对用车人热情接待
4.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努力做到经济安全,尽量减少各种浪费;执行出车任务过程中,必须增强时间观念,按指定时间返回
5.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燃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
四、驾驶员出车补助
1.出车补助标准驾驶员按行驶实际公里数计领出车补助,每公里出车补助费1元驾驶员住宿费由用车部门报销,车辆过路、过桥费由驾驶员报销,在用车部门经费中支付
2.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助加班用车严格按程序报批,一般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前申请,先报部门经理批准,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安排,未履行审批程序的不予发放补助费
3.车管人员每月根据车辆行程公里表核算驾驶员出车补助费、停车路桥费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部门经理、经理审批
五、燃油管理
1.燃油的补给应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加油用卡专车专用,不可借与他人使用
2.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固定点加油的,需请示车管人员,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3.车辆燃油费由车队及本财务人员与加油核对无误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部门经理、经理批准后进行结算
4.驾驶员每月底将车辆运行公里数报车管人员车管人员根据百公里耗油量分析车辆耗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确保节约用油
六、车辆维护及修理管理
1.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1—2家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与其签定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2.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本人负责,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
3.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做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4.车辆维修程序
(1)需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到定点维修企业询价后,填写《车辆保养及维修报批表》,按车管人员确认签字,办公室主任和部门副经理审核签字,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的程序报批;
(2)驾驶员将经审批的《车辆维修报批表》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由车管人员安排到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3)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及费用,须重新填写《车辆维修报批表》报批;
(4)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应对维修所用材料、工时费等有关证明票据予以签字确认后,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5.维修费用报销程序所有车辆维修费用三个月一次统一结算具体是1由车管人员和财务人员一同前往定点维修企业结算;2车管人员须将每次维修的《车辆维修报批表》同维修所用材料、工时费等有关证明票据分类归理,并填写报销凭证;3办公室主任审核;4按本财务报销制度审批报销
6.下列情况方可在外维修1定点维修企业无条件维修的情况下,由办公室指定维修企业,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2在外执行公务的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经部门经理同意,可以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
7.未执行公务私自用车发生故障,或未在指定或特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或未按程序擅自进行维修,一律不予核销修理费用
七、严格遵守本制度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公车办私事,不能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或借与他人使用,须服从车管人员调派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假日每天罚款300元,节日每天罚款6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