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八项规定精神和《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XX省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XX省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市市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坚持业务对口、职级对等、分类分级接待的原则;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务接待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学院的公务接待活动,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院内各部门组织的接待活动,应当提前3天履行报批手续(见附件1XX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按归口负责专项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对口单位牵头接待,学院办公室负责上级部门、兄弟单位领导来学院出席的综合性公务活动以及其他经院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牵头的接待活动各二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院内各相关单位对口负责,如有关活动内容涉及学院多个二级单位,可由办公室协调,确定各部门相应分工第五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学院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上级领导检查以相关书面通知作为接待依据,学院邀请的专家学者,以邀请函作为接待依据第六条接待标准
(一)用餐和住宿地点凡公务来校的接待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食堂餐厅用餐,在学院协议酒店住宿确因接待能力、时间等原因需要外出用餐的需本着节俭原则合理安排,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等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以上接待对象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我院发函邀请并注明解决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的除外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不得在房间内摆放鲜花和水果,不得额外配发饰品和洗漱用品
(三)用餐标准确因工作需要,学院可安排工作餐用餐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开支标准工作餐有省部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有厅局级干部参加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处级及以下干部参加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体现地方特色,尊重少数名族的饮食习惯,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除工作餐以外其他餐次,应按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标准安排工作简餐用餐人数15人以上,原则上以自助餐形式用餐;用餐人数15人及以下,可安排围餐形式工作简餐严格控制工作简餐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一般不得借出差机会在外接待外出因工作需要确需接待对方的,事前应征得有关院领导批准,回校后补办审批手续,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第七条学院接待活动出行一律按集中乘车原则安排,按人数、座位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车辆数量上级部门、校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学院邀请的重要宾客来学院参加公务活动的,由办公室安排车辆接送;院内各二级单位负责接待的宾客,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车辆第八条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等组织迎送活动,不跨地区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师生员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第九条不得组织安排与考察、调研、交流等公务活动不相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组织到周边风景名胜区、娱乐和健身场所等变相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来访单位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等物品第十条承办部门应制定全面详细的会议日程方案(见附件3关于XXXX来访日程安排方案)相关部门相互传阅,并由承办部门存档第十一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须如实整理接待费报销凭证,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明细单(见附件2XX学院公务接待明细单)接待明细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部门不得报销接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第十二条由院领导带队或经院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外出学习、交流、考察等,由牵头部门负责起草联系函(函件格式见附件4XX学院学院出访函样本),提交办公室拟制规范函件,联系接待单位,协调安排落实行程公务外出应当科学安排,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等,并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审批等相关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外出执行公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或按照当地接待方式用餐,按规定标准支付餐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接受接待单位安排的工作餐住宿安排不超过学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住宿费回学校凭据报销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外出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异地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十三条公务接待工作中如有保密要求,接待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加强接待文件和会议资料的管理,切实做好接待保密工作第十四条学院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第十五条学院财务部门对学院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严格控制学院纪委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监督,并加强对校内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第十六条学院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年度组织公开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第十七条学院将公务接待纳入问责范围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须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学院有关外事活动的接待管理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九条本办法未涉及的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