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二手房代理委托协议二手房代理委托协议
一、协议背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二手房交易的公正、合法和顺利进行,甲方和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房产地质)的二手房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
2.乙方有义务对二手房物业进行评估、推广以及与潜在买方进行沟通、洽谈等工作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物业状况,制定二手房物业的销售策略,包括定价、宣传方式、拓展买方资源等
4.乙方应依法办理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手续,包括签订买卖合同、协助开具发票、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等
5.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二手房物业相关证件、资料等,确保安全并依法保密
三、委托期限
1.本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房屋交付买卖全款并办理过户手续为准)
2.如委托期限届满,甲方未与乙方续签委托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甲方如有意撤销委托,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履行协议的相应费用
四、业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人经纪服务费
2.委托人经纪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甲方同意委托人经纪服务费直接由乙方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收取,并在办理房屋过户时进行结算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变更与终止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内不能变更或解除,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上为二手房代理委托协议的内容,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并遵守协议的约定,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