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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合集篇)1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
一、公司每月由专职经理带队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检查
二、安全系统平时组织二级安全员巡回检查活动,按季节气候条件变化,节假日前后的事故多发性特点,及施工进度搭接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思想、查基础管理、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组织领导进行对话,一起商讨解剖问题落实措施、实施日期,然后再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措施落实情况直到解决为止
三、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生产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认真记录,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篇2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H•■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参考篇4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5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耨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
6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
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7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辐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辐子,不能人为损坏辐子,停机后对辐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篇
81、各处、科、室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各处、科、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3、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办公室不存放仪器、仪表
4、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等设备,应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5、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
6、发现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或个人物品丢失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办公室门、窗、柜或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
7、各处、科、室应安排好值日教师,注意及时关好门窗,及时开关电灯、电扇、电脑、饮水机等,平时加强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8、办公室人员离室时,应将保管的柜子与办公桌抽屉锁上,每天下班最后离室者应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篇
91.变电室的安全管理包括了对变压器和柴油发电机的管理,管理人员由持有特殊工种证书的电工上岗
2.变电室是重要的安全生产部门,除变电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
3.变压器周围和变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变压器周边不得生长杂草水,变电室内电缆出室口必须无暴露的洞口,变电室的门窗要严
4.管理人员要经常查看变电室不得漏雨、室内电缆沟不得积紧,工作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严防老鼠进入造成安全隐患
5.变电室内外和变压器必须在明显处设有安全警示标示牌
6.变电室和相联接为其配套的房屋内不得使用明火,严防火灾的发生
7.变电室内的各种电器必须按规范配制齐全,处于正常状态,出现问题及时修复
8.厂内维修需停电时,变电室负责人下达停电命令,由电工拉闸停电,在明显处挂停电标示牌并由电工守护,维修完毕后由负责人口头通知合闸
9.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不得脱岗和睡岗,在上岗前6小时内不得饮酒
10.进入变电室的人员不得饮酒酗酒,睡眠不好的人员及患感冒的人员,情绪不好的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上述人员进入变电室上述人员也不能在值班室值班
11.变电室值班人员对本班次变电运转情况和安全状态作好日志记录,交接班时看交接签字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篇10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一)病毒防护要求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监管措施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硬件保护及保养要求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监管措施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奖惩办法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文公布之日起凡是发现电脑感染病毒;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俣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