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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航空高价周转件,一次或者分期摊销第二十四条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隧道、涵洞,港务设施,飞机跑道、停机坪,运输设备、装卸机械以及其他与营运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营运生产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第二十八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营运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营运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第二十九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第三十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隧道、涵洞,港务设施,库场设施,飞机跑道、停机坪,在用的铁路机车车辆、公路运输设备、运输船舶、飞机、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也不计提折旧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铁路、船舶和汽车运输企业,其机车车辆、运输船舶和运输车辆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使里程由企业根据附一中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二条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月折旧率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按照行驶里程计算)如下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一(1—预计净残值率)/总行驶里程月折旧额=月实际行驶里程一单位里程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一月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年数总和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年折旧率=(折旧年限一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一(折旧年限+1)4-2]_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一月折旧率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第三十三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正常经营期间,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第四十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第四十一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企业开始营运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第四十二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营运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第六章对外投资第四十三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第四十五条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第四十六条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第四十八条企业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直接有关的各项支出计入营运成本包括
(一)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备品配件、航空高价周转件、垫隔材料、轮胎、专用工器具、动力照明、低值易耗品等支出
(二)企业直接从事营运生产活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和补贴
(三)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铁路线路灾害防治费(每处不超过5000元),铁路线路绿化费,铁路护路护桥费,乘客紧急救护费,熟练飞行训练费,港口费(包括引水、港务、拖轮、停泊等费用,代理、理货、开关舱、扫舱、洗舱、烘舱、翻舱等费用),集装箱费用(包括空箱保管费、清洁费、熏箱费等),转口费,倒载费,破冰费,旅客接送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船舶检验费,灯塔费,速遣费,航行国外及港澳地区船舶发生的吨税、过境税,运河费,行车杂费,车辆牌照检验费,车辆清洗费,车辆冬季预热费,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过隧道费,过渡费,司机途中宿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事故净损失等支出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第四十九条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营运生产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展览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减盘-盈)、毁损和报废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计提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场区、港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用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运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运收入的5%;超过1500万元(含0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第五十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营运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第五十一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第五十二条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五十三条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五十四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第八章营运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第五十五条营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运输收入、港口收入、外轮代理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机场服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是指企业从事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港口收入是指港口企业从事装卸、堆存业务及港务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外轮代理收入是指外轮代理企业从事外轮代理业务取得的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是指从事航空摄影、航空探矿、航空护林护农等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机场服务收入是指机场为航空公司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旅客服务、固定资产出租等主营业务以外活动取得的收入第五十六条企业一般应在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运收入的实现企业发生的退票、退运等业务款项冲减营运收入企业发现少收、漏收的款项应补列营运收入第五十七条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运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营运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一主营业务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一其他业务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营业税金处理第五十八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第五十九条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营运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公安、法院、检查院经费等第六十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第六十一条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第六十二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第六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第六十四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第六十五条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第九章外币业务第六十六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第六十七条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第六十八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第六十九条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第七十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营运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营运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营运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营运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的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第七十一条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第七十二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企业不实行外汇调剂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第十章企业清算第七十三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第七十四条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担保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第七十五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第七十六条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损失第七十七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第七十八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第七十九条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第八十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第八十一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八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会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第八十三条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企业应当按月、按季、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报表第八十四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营运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八十五条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金利润率、营运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见附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述指标之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第十二章附则第八十六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七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第八十八条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复制件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营运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燃料、材料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营运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第十三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缴税金、应付利润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项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第十五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营运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十八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第二十条存货包括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包装物、备品配件、航空高价周转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二十一条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