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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汝州市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工作中,为便于操作,将验收标准简化如下
一、主体竣工参考标准
1.屋顶要做防水处理,不能有渗漏现象;
2.内墙要粗粉,室内干净整洁;
3.地坪要硬化,平整、无坑洼;
4.门窗、玻璃要安装,开启顺畅;
5.室外要设置散水,保证排水通畅,不得有积水;
二、配套设施参考标准
1.通水通电室内电线布排规整,不得乱扯乱接;具备用水条件
2.配套有厨房、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