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高龄津贴申请表街道村(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银行账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代理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与委托人关系居住地址本人已满周岁,现申请领取高龄津贴,并承诺配合村(居)做好高龄津贴发放资格认定工作如不进行认定的,将会停发高龄津贴同时,申请人户籍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申请时间:年月曰情况如有变动,申请人及其亲属有责任及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是否同意镇(街道)社会工作局是否同意口是口否口是口否村(居)委会意见镇(街道)社会工作局意见_______,从___年一月起开始发放高龄_______,从_____年一月起开始发放高津贴龄津贴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说明
1.受理窗口须仔细核对确认老人相关信息
2.受理申请时村(居)须告知申请人需要每年配合村(居)做好高龄津贴发放资格认定工作,如不及时进行认定的,将停发高龄津贴同时,申请人户籍情况如有变动,申请人及其亲属有责任及时告知村(居)委会
3.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要到镇街指定银行开办个人银行账户),并填写本表《佛山市南海区高龄津贴申请表》
4.委托其他人办理须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