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说明、“单位性质”指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1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隶属关系”指中央驻青单位、省驻青、市直单位、2区(市)属单位等、“单位实有总人数”指单位现有的在职各类职工总3人数,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本次所统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指现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的人员,包括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及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借用人员一律由原单位统计上报、本次统计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5位人员;不含政工师、退休人员、离岗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如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的6专业技术资格和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的,按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填写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实际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类别填写,、“学位”、“学历”填写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7有效学位、学历、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分别填写、汇总
8、各项数据均截止到年月日92014331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4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