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原始凭证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不得入账
二、严格审批权限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元(含1000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元-元,10005000由村两会委集体讨论审批;元(含元)以上的,由村两委50005000会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批,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履行“七步工作法”程序审批:属于预算方案外新增加的非生产性支出项目,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未列入村里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元(含元)200200以下,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元以上的,需经村集200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元(含300元)以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批元以上的,需经本组集300300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