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本人已知晓《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规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考场纪律的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考,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等信息;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承诺人签名处:011121314151021222325242031323335343041424344454051525354555061626364656071727375747081828384858091929394959102030405060分院班级承诺时间备注本承诺书由所在班级的班长负责落实,每位学生都签署好后于2017年6月6日前交所在分院辅导员,原件由各分院教务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