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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木工装修合同木工装修合同
1.合同背景本合同是根据甲方(客户)与乙方(承包商)之间就木工装修项目达成的一致意见,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乙方承接的木工装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厅家具制作和安装-卧室家具制作和安装-厨房柜台和橱柜设计、制作和安装-阳台木地板修复和加固
3.合同条款
3.1项目范围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木工装修项目,并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交付
3.2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50%的项目总费用作为预付款,剩余50%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3工期双方商定的工期为天,具体截止日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天后
3.4紧急情况处理如果发生由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4.5变更和解约如需变更合同约定内容,需双方一致同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合同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追究责任
5.质量标准和保修期-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木工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合作结束后,乙方提供12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内修复根据甲方反馈的质量问题
6.争议解决如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项目完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终止
8.其他条款-双方公章或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约定的内容优先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优先执行,与其他约定、报价单、招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以上为甲方和乙方就木工装修项目达成的合同条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签订,共同遵守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