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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京兴市监撤听告字[2023)第002号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于2021年09月29日取得设立登记(备案),未经于福东同意冒用于福东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本局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7月01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设立登记,未经同意冒用于福东身份信息办理上述登记经调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于福东从未授权他人注册企业于福东提供了2023年4月17日使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进行个人认证的截图,荣成市公安局荣安派出所2023年5月4日出具的身份证补办证明,及于福东本人实际签字笔记材料10份2023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对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5号院13号楼9层906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该单位2023年7月11日,向单位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5号院13号楼9层906的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和监事张福记、代理人王磊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了“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的EMS邮件被退件,监事张福记、代理人王磊的2份EMS邮件均已签收,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校路所接受询问调查,也未电话联系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北京衲福广告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29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备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孙丽、宋立群联系电话: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