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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推优对象审核表被推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团支部年月日填表说明
1、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它作为基层团支部全面活跃的有效载体
2、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
3、“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2)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产生推荐对象,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3)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4)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4、推优对象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中,若该团员未进入党校学习或未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重新确认“推优”期间若被推荐人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推优”资格
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党委组织部门,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一份报上级团组织团员青年由团支部填写,团支部委员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填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学历入团时间团内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现工作(学习)单位现任职务是否参加过党校培训简历曾的主要荣誉团支部大会意见年月日,召开支部团委大会,应到团员人,实到团员人,经过团员民主评议,共有名团员同意同学作为推优对象团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上级团组织意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团委(盖章)团委书记(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