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人社窗口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二)窗口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
(三)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六)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顶,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开封市祥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20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