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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证管理制度目的1安全操作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票证治理,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2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职工治理内容及要求3凡我厂职工必需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从事操作证所对应岗位、职位的
3.1生产工作我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3.2技能,能独立从事本岗位生产活动即可发放安全操作证安全操作证由车间申请,报我厂人力资源部核发
3.3安全操作证上须注明姓名、岗位及职位
3.4特种作业人员除须取得我厂的安全操作证外,还必需取得特种作业操
3.5作证使用治理
3.6安全操作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我厂职工在岗期间必需持证
3.
6.1上岗,并将操作证放在工作服规定的区域内凡新入厂职工以及转岗职工必需准时办理或变更安全操作证
3.
6.2安全监察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安全操作证的使用和治理状况进展
3.
6.3不定期抽查,车间应随时自检持证者必需定期承受安全培训和考试,成绩记录在案考试不合格
3.
6.4者,车间安全员须报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安全操作证收回,取消独立作业资格,并对其进展重新培训训练,培训合格前方可重新发回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3.
6.5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从事操作证上所对应岗位及职位的工作,不
3.
6.6得从事与本岗位及职位无关的任何生产工作安全操作证应妥当保存,不得随便涂改、乱写、乱画和撕毁
3.
6.7安全操作证丧失或毁坏的,须尽快重新补办,补办所需工本费用由
3.
6.8持证者自行担当附则4本制度自二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4.10本制度内容由安全监察处起草
4.2本制度由企划部审核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