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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国际贸易公司公司公章的管理制度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规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盖、借用、使用等由行政办公室或总经理负责
2、加盖公司公章,落款主体名称必须与用章名称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2、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发送的公司函
3、公司证明、确认某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公司各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5、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认协议
6、合同章、财务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场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查其内容1)介绍信;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贸信、贺卡等)、文件等;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6)其他应由办公室审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查;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2)公司函、公司声明;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4)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让协议;5)公司向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6)应由总经理审查批准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应向行政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行政办公室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盖合同、协议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应由经办人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