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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
2021.
02.07•【字号】武农
(2020)5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鄂农发
(2019)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武汉人爱吃活鱼”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市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抓住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的机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质量兴渔、依法治渔,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切实转变水产养殖业发展方式,创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推动我市由“水产大市”向“水产强市”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率达到9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稳定在50个以上,限养湖泊、水库增殖渔业水产品产量控制在3万吨以下,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基本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水产养殖业成为乡村美丽经济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到2035年,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率达到100%,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尾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水产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切实转变水产养殖业发展方式
(三)落实水域滩涂规划制度按照市、区两级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水域的水产养殖退出、保护和结构调整,统筹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依法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重新核发工作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切实保护养殖者生产合法权益全面实施水产养殖休养制度,保障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池塘现代生态养殖方式大力推广池塘流道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集装箱循环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种青养鱼等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水产养殖稳步推进标准化示范养殖基地、数字渔场和“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深度融合,逐步提高水产养殖业现代化水平
(五)发展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在限养湖泊、水库合理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依法禁止网箱围网养殖,推行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的生态方式,实现水产品增殖增效和以渔控草、以渔控藻、以渔净水持续开展水产增殖放流行动,巩固湖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成果,提升渔业在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中的作用引导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区域发展旅游观光等休闲渔业,拓展渔业增收功能
(六)培育渔业新型养殖主体加强家庭渔场、专业大户、渔民合作社、水产养殖龙头企业等渔业新型养殖主体培育,引导发展健康养殖积极探索完善养殖水面流转服务和管理,为水面依法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水产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养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三、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装备
(七)加强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工作加快实施连片池塘尾水处理工程推广应用多级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池塘种植水生蔬菜花卉、池塘生物净化技术,推动连片500亩以上的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实现养殖尾水生态循环利用加强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保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养殖池塘尾水处理管护长效机制依法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八)提升名特水产品苗种供给能力利用部、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实力和科技成果,有效提升小龙虾、河蟹、蹶鱼、黄鳍、黄颗鱼、的鱼、团头鲂、异育银鲫等名特品种的品质推进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和水产养殖“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良种良法配套技术规范,提升良种供给能力加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完善种业服务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水产种业在“中国种都”建设中的作用
(九)推广应用水产养殖机械和设施推进老旧池塘标准化宜机化改造,确保相关设施配置规范和机械作业的空间结构、出入口、通行道路等符合配套要求重点围绕工厂化养殖、集装箱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推广应用成套技术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水产养殖机械化标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建设试验示范,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可率先实现主要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加强水产养殖机械化作业专业服务队伍建设
四、创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十)积极发展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培育“武汉活鱼”平战结合产业链、供应链加强水产业电商、加工园区、冷链物流、交易场所、信息平台等相关设施建设,积极打造水产电商主体、建立货源直供基地、完善物流体系、提升仓储配套能力、加大冷链全供应链融入、改善水产加工多样需求、推进水产电商应用、实施电商人才培育工程,推进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示范基地建设,增强产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十一)开展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人工繁育和推广养殖根据市场需求和长江“十年禁渔”要求,推进长吻脑等长江特殊名优经济鱼类的人工繁育驯化,逐步建立成熟的亲本培育、人工繁育和池塘养殖技术体系加强现代都市渔业产业技术体系、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武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广泛推广应用渔业科技成果,引导水产养殖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提高特色优质水产品种比重
(十二)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开展武汉城区江段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收集分析相关资料,选择长江江豚出现的重点江段设置固定观测点,掌握江豚出没水域、出现频次以及数量变化,组织江豚栖息江段建设论证,运用相关技术,促使江豚重返并长期停留武汉江段建立武汉长江江豚繁育保种中心,提高繁育成功率,为人工繁育个体回归奠定技术基础推动成立民间长江江豚保护组织,加强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参与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生物保护意识,保障长江生物多样性
(十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农村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发展水产项目,扶持当地水产养殖业稳步发展引导农村水产电商企业与周边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开展对接,推动当地水产品上网销售,促进消费扶贫加强对农村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水产养殖指导服务,及时提供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十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强化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产地水产品抽检力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品种的检测监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水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优质水产品认证,强化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引导新型养殖主体加快商标注册和品牌管理,打造精品名牌,发展品牌渔业积极培育稻渔综合种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共产品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五)科学使用水产投入品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和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作、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水产投入品的行为,加强对水环境改良剂等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强水产绿色生态药物和配合饲料研发,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行动,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严格限制冰鲜幼杂鱼等直接投喂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管理指导,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休药期制度
(十六)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加快建设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建立健全水生生物疫病防控体系,持续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水产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实施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认证,推进渔业乡村兽医队伍建设,推动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加强水产养殖用疫苗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
六、强化工作推进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是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体,要依法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推动、监管力度,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评价内容,市区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八)提高资金投入水平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区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加大对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培育水产品牌,发展水产电商和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等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总结和推行金融服务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创新有关金融产品简化银行贷款流程,降低贷款门槛,加大融资、贷款贴息等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
(十九)完善配套政策支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支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以及设施渔业、休闲渔业发展的用地将水产养殖区域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改善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坑塘沟渠整治,提升养殖水质,改善水产养殖生态环境协调落实水产品加工、流通税务减免政策,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二十)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加强江河湖库渔业“三网”拆除的后续管理,严厉查处和取缔违法养殖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执法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和普法教育,增强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尊法守法意识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执法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