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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工程设计范围
1.完成分公司生产调度用房的规划报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的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工作
2.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挡土墙等)、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舒适性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人防、外立面装修(含幕墙专项设计)、室内装修(包括精装修)、室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室外管线综合、通信工艺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
3.配合10kV外市电引入工程、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含柴油发电机组)、机房专用空调系统、通信电源系统进行设计,并根据以上专业提出的各项专业需求调整、优化设计范围内相应专业的设计内容
4.其他国家、云南省规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若有)至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所有设计服务,实施限额设计,配合发包人及其分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核实与沟通项目所在地规划设计条件,应发包人要求配合办理各项报批报建、造价控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根据发包人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要求符合发改委立项等要求;编制生产调度楼建筑设计人案,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关于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项目所在地规划审批的有关要求,按发包人要求配合落实项目前期有关工作,提供项目前期设计的相关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编制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县区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1.方案设计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人案的创作过程必须采用Sketchup或同类3D设计软件,采用EcotectAnalysis或同类软件,以三维表现方式模拟日照、阴影、风、光等环境因素对拟建建筑的影响,计算风光热影响得到最优的形态布局,生成整个建筑的外部环境结论
(2)具有项目所在城市的自然气候,人文环境、民族风情历史特色分析等
(3)具有项目所在地块、街道的周边建筑关系分析(距离、高度等)、街道风景分析等
(4)设计人案文本的组成,具有较强的逻辑关系,设计人案的表达具有“科学合理“顺利成章”的特点
(5)总平面图设计中,分期建设布局科学合理(若有),人车交通流线合理高效,充分利用地形特点(若有)高效利用土地,满足规划指标要求等
(6)建筑内部竖向功能布局合理,营销、餐饮、办公相互不干扰,竖向交通流线高效
(7)各楼层平面功能布局科学合理,科学,平面利用率高、流线顺畅办公区具有合理的活动区、阅读区、休息区、吸烟区等设计,卫生间符合人性化的科学设计原则
(8)建筑造型、结构,建筑外观及材料选择,景观设计,体现“限额设计”原则
(9)对设计人案的创作设计亮点进行技术总结
(10)符合《中国移动生产调度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以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确认的方案设计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初步设计应在方案设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细化
(2)提供工程钻探要求,钻孔布置图及工程试桩要求
(3)提供拟采用的各主要机电设备和建筑材料、数量和选型建议,并说明理由
(4)负责各专业设计公司和咨询公司之间的协调
(5)根据项目实际复杂情况,结构专业宜提供2种结构形式和基础方案的比较和经济性分析,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结构计算资料
(6)根据批复的方案设计估算、控制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及说明书,初步设计总概算必须通过发包人指定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如初步设计概算超过批准的方案设计估算,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设计,确保初步设计总概算不超过批准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总概算的编制必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签字及盖章
(7)编制初步设计报建图纸,协助发包人按规定报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的修改和完善,均不属于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部门的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以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建筑施工图设计
(3)结构施工图设计
(4)设备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燃气、人防、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等的设计工作)
(5)总图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管线综合图等,在总图中须明确红线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
(6)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基础、地下室结构施工图及满足规划查丈等方面要求的设计文件
(7)对由专项设计图的审查、签认
(8)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计算书
(9)负责各专业设计公司和咨询公司之间的协调
(10)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建图纸,协助发包人按规定报送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的修改和完善,均不属于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
4.专项设计
(1)原则上要求,受托人具备相应资质及设计经验的专项设计,不允许受托人进行分包设计,仅在专项设计分包后更有利于发包人实施造价控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提高设计效率、提高设计质量等情况下,同意进行专项设计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审核同意
(2)完成专项(含基坑支护、幕墙、景观、室内外精装修、智能化等)方案设计、优化、深化和调整(包括说明、图纸、效果图、估算等全套方案设计文件和完成全套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说明、图纸,以及材料设备清单等全套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全部说明材料,直至通过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和发包人审核确认3编制专项工程估算,设计人编制的工程估算文件必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签字及盖章,工程估算须通过发包人的审核4方案设计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并协助发包人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以下工作全部完成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1各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查合格证,若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还需获得同意批文;2设计人根据上述各方审核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调整;
5.施工过程服务阶段1在发包人施工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过程中,设计人须提供所需的技术要求,按要求参加工程招标答疑和技术谈判等工作,及时解决设备订货和材料采购中出现的与设备和材料有关的技术问题2设计人须在本项目开始现场施工后,提交现场施工服务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中设计问题的及时解决、设计变更效率、现场服务人员组成等内容,并根据发包人要求组织设计人员组成现场服务组,参加工作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随时处理现场发现的设计问题现场服务组由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各有关专业每专业至少一名曾参与本项目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组成,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常驻项目现场,负责现场沟通与联络3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设计交底4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并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查5审查并确认材料样板6负责施工现场指导,并从设计角度进行施工监督7负责按规定程序适时变更设计,及时提供设计变更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8准时出席由发包人组织的有关会议9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10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11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12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设计人按本合同第
2.8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