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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适用此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劳动者患病与工作无关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劳动者的医疗期已经届满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法定期间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见表
8.1最后,劳动者既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只有当劳动者仍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服从新工作的安排时,用人单位方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情形涉及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实践中经常引发争议用人单位适用此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法律没有细化的规定为了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对“胜任工作”的标准进行规定,如可以针对不同岗位规定岗位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等「胜任工作”的标准应适当,不能故意提高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同时,应当制定考核制度,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其次,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根据其能力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而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当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企业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后,用人单位必须首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