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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二十四条协会理事行使下列职权(-)参加理事会议,对协会会议议题发表意见、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监督协会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协会会员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四)单位理事负责协助开展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建设,帮助协会会员在技术技能攻关等活动中取得成果第五章协会经费第二十五条协会经费按专项预算列支,专款专用,实行理事长负责制,每年不超过万元,用于办公耗材、刊物印发、宣传报道、技术技能交流、表彰等活10动0第二十六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委托财务经营部代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制(修)订应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技师协会负责解释第六条主要业务范围(-)围绕发展形势,结合现场生产实际等方面出现的技术、技能新情况、新问题,组织联合攻关,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并为会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收集和反馈会员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参与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和运行
(四)创办协会内部期刊,组织会员投稿向集团刊物、核心期刊审核、推荐发表稿件,提高知名度
(五)组织开展协会内、外部各类技术技能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推动员工能力素质提升I
(六)协助开展〃大国工匠〃”新疆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和企业内外部各类导师带徒活动
(七)广泛开展协会会员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技术技能成果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协助会员完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及成果推广应用
(九)了解掌握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解决、反馈
(十)开展协会评先选优、表彰活动
(十一)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积极配合企业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第二早会K第七条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人员和在聘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自动成为协会会员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
(四)优先使用本协会内部文件的权力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保质保量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调查报告等
(五)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六)保守协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第十条个人退会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经理事会议研究同意后即可退会/会员退休后(含内部禺岗退养)自动退会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者损害本协会声誉行为的,经协会例会讨论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管理人员的产生、罢免第十二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理事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管理机构成员
(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五)讨论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第十三条理事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过应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四条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第十五条理事的产生在会员中、非会员中推荐或者提名产生理事(-)由各单位在符合会员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推荐产生理事
(二)被聘任为特级技师、企业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大师的自动成为理事
(三)技师协会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和业务分管领导自动成为理事
(四)吸纳有高技能人才的二级单位分管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担任理事第十六条协会设名誉会长人、名誉副会长人理事会成员由理事长人、副理事长人、秘书长1人、分会长1人等人组成,理事会成1员由理事大会选举2产生,对理事大1会负责,每届3任期三7年,在理事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每月召开例会处理协会内部事务第十七条协会例会的职权(-)每月召开一次协会例会
(二)执行理事大会的决议
(三)筹备、召开理事大会
(四)向理事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协会会员的吸收或者除名
(六)领导本协会各分会开展工作
(七)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八)定期审核公布会员在协会日常工作的积分
(九)审核各分会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十)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履行职责的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九条协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实行工作轮值制度第二十条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负责主持协会全面工作,组织对协会的重大事宜协调决策
(二)组织建立协会规章制度
(三)召集和主持协会例会
(四)检查协会理事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制定和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检查、交流活动,年终进行总结、评比,通过年会向理事报告工作
(六)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七)配合企业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一条协会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协助理事长组织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检查、指导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一线生产难题攻关,并为会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三)指导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和运行
(四)创办技师协会期刊,组织协会期刊编撰、发布、投稿
(五)组织开展协会各类技术技能学习交流等活动,协助聘请企业外部技术技能专家开展工作
(六)协助企业以及各单位开展大国工匠新疆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和企业内外各类导师带徒活动
(七)协助企业开展员工技术技能培训软硬件资源建设工作,包括参与实训场地建设、开发教材课件、推荐培训师资、承担授课任务
(八)指导协会会员及其他技能人才完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
(九)开展技能人才技术技能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配合企业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二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理事长开展内、外部工作沟通、协调
(二)组织协会理事大会筹备工作
(三)组织构建协会管理体制机制、组织架构,研究制订协会规章制度
(四)开展协会重点工作、会员先进事迹、典型经验以及技术技能成果的宣传报道
(五)收集和反馈会员对协会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协助会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二十三条协会分会长行使下列职权(-)落实协会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分会专家工作室建设、一线难题攻关、导师带徒、技术技能交流等各项活动
(三)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分会会员中的学习与应用
(四)负责督导分会会员、革新、科技成果的立项、实施、总结等过程QC
(五)组织分会重大活动、典型经验、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宣传
(六)定期收集分会的活动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
(七)负责协会各类资料的整理、建档、归档工作
(八)组织编写并上报分会年度工作总结
(九)参与协会内其他分会相关活动的督导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十)收集分会会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协会会员工作所需,结合协会具体情况协调解决。